自从旅游回来,一天的时间象被剪短了一截。去旅游之前,我每天至少练一个小时以上的毛笔字。每天至少学半小时以上《英语流利说》。还每天保持在简书日更。上下午班的时候,还拖地板。
可是旅游回来后,我感觉每自从旅游回来,一天的时间象被剪短了一截。去旅游之前,我每天至少练一个小时以上的毛笔字。每天至少学半小时以上《英语流利说》。还每天保持在简书日更。上下午班的时候,还拖地板。
可是旅游回来后,我感觉每天好像很忙碌,可是什么事都没有做出来。直到昨天开开始英语半小时打卡。
今天磨了点墨,临了一小段毛笔字,跟之前比只达到三份一的量。
去上海七宝的时候,经过一家文房四宝专卖店,买了个砚台,买了支毛笔,买了两块墨。
我本来没有想买这些的,因为我嫌太贵。可是店主说,学小楷就是很花钱的爱好。笔要好纸也要好。我选了把价位可以接受的小楷笔,69元,我在三明买一把36元。回来一用69元的笔没有比36元的好写。不过出门,我相对舍得花钱,所谓富路穷家嘛。
一天的时间象是被剪短了一截
买了块砚台300元,是倒数第二便宜的一块,有一块60元,实在看不上,其他的都是六七百一千多两千多的。我就咬咬牙把这块三百的买了下来,最主要在三明没有看到有买砚台的地方。
所以买一块砚台,还有一个原因是店主说,写小楷一定要磨墨来写,因为瓶装墨水含胶质太重,他说你想想,蘸着胶水写字,哪里会好写呢?
地主说就这样一块石头三百贵死了,如果看到有好的石头他可以自己做一个。我本来想说三明的小溪里是捡不到可以做砚台的石头的,不过还是没有说出来。
一天的时间象是被剪短了一截
这几次练字都是磨墨来写的,也没有觉得比蘸着墨汁更好写。不过我喜欢磨墨的感觉。接下来还是要把墨汁先用了,上次地主网购了四瓶加上之前买的两瓶,估计两年都用不完。
我买毛笔时,试一下毛笔好不好写的时候,店主不停地说我写快了,他说要非常慢地写,要像绣花。如果绣花这个活现在还流行的话,我一定不会去做,因为我做不了精细的活。
店主说一把小楷笔差不多可以写5千个字。他说等我写坏十把毛笔,字差不多就练出来了。我没好意思跟他说毛笔倒没有写坏十把,写了十下5千个字至少有了。不过字还是一点也没有练出来,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跟我没有像秀花一样慢慢练有关。不过学习笔记大概做了不下5万字了。
今天继续朗读《查令十街84号》,录了两遍,虽然是读给福二姨一个人听的,但读成这样结结巴巴实在不好意思。明天我先读两遍再录,看效果会不好一点。
以前读白话文作品,最多读一遍,《查令十字街84号》读两遍,是两年前想好好规划阅读,才重读了一遍。这下要练习朗读至少再读两遍到三遍了。不过这样的感觉也很不错,读一遍像匆匆路过,读几遍像是和老朋友做下来泡茶,慢慢回忆过去的时光。
其实《查令十字街84号》的作者,找本书的男主角邮购的书都是她已经读过的书。
好像很忙碌,可是什么事都没有做出来。直到昨天开开始英语半小时打卡。
今天磨了点墨,临了一小段毛笔字,跟之前比只达到三份一的量。
去上海七宝的时候,经过一家文房四宝专卖店,买了个砚台,买了支毛笔,买了两块墨。
我本来没有想买这些的,因为我嫌太贵。可是店主说,学小楷就是很花钱的爱好。笔要好纸也要好。我选了把价位可以接受的小楷笔,69元,我在三明买一把36元。回来一用69元的笔没有比36元的好写。不过出门,我相对舍得花钱,所谓富路穷家嘛。
一天的时间象是被剪短了一截买了块砚台300元,是倒数第二便宜的一块,有一块60元,实在看不上,其他的都是六七百一千多两千多的。我就咬咬牙把这块三百的买了下来,最主要在三明没有看到有买砚台的地方。
所以买一块砚台,还有一个原因是店主说,写小楷一定要磨墨来写,因为瓶装墨水含胶质太重,他说你想想,蘸着胶水写字,哪里会好写呢?
地主说就这样一块石头三百贵死了,如果看到有好的石头他可以自己做一个。我本来想说三明的小溪里是捡不到可以做砚台的石头的,不过还是没有说出来。
一天的时间象是被剪短了一截这几次练字都是磨墨来写的,也没有觉得比蘸着墨汁更好写。不过我喜欢磨墨的感觉。接下来还是要把墨汁先用了,上次地主网购了四瓶加上之前买的两瓶,估计两年都用不完。
我买毛笔时,试一下毛笔好不好写的时候,店主不停地说我写快了,他说要非常慢地写,要像绣花。如果绣花这个活现在还流行的话,我一定不会去做,因为我做不了精细的活。
店主说一把小楷笔差不多可以写5千个字。他说等我写坏十把毛笔,字差不多就练出来了。我没好意思跟他说毛笔倒没有写坏十把,写了十下5千个字至少有了。不过字还是一点也没有练出来,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跟我没有像秀花一样慢慢练有关。不过学习笔记大概做了不下5万字了。
今天继续朗读《查令十街84号》,录了两遍,虽然是读给福二姨一个人听的,但读成这样结结巴巴实在不好意思。明天我先读两遍再录,看效果会不好一点。
以前读白话文作品,最多读一遍,《查令十字街84号》读两遍,是两年前想好好规划阅读,才重读了一遍。这下要练习朗读至少再读两遍到三遍了。不过这样的感觉也很不错,读一遍像匆匆路过,读几遍像是和老朋友做下来泡茶,慢慢回忆过去的时光。
其实《查令十字街84号》的作者,找本书的男主角邮购的书都是她已经读过的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