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创文整治开始的最后一天,也就是说第二天开始,就要常态化了。
这可能是我接触老表最多的一次。在整治中,碰到了各种各样性格的人:有的人比较配合工作,有的人对抗心理强,不配合,但这也是少数。可能由于我在政法部门工作过的原因吧,对于一些不服管教的人,也都见怪不怪了。
在我们的经验中,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往往在不经意间就出现裂缝,比如近期出现的上海松江交警抱摔事件,引起了社会轩然大波。现代社会的媒体能力如此之强,传播如此之广,以至于一点点小事就能扩展得无限大。
人说,这就是陀西塔效应,说得书面了点,简单是说,在民怨积累到一定程度,无论政府说好,或是不好,民众都会认为是不好的。以我们的经验,这个理论是自洽的。
回归到个案。对于警察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在我的同学群里讨论的如火如荼,有从事公安工作的同学认为:
交警是警察队伍中的相对单纯警种,对复杂社会的认识相对简单,觉得别个推两下就觉得妨害公务了,自己就可以制服别个(对她动手)了。
这听起来似乎有一点道理,对于一些刚入职的年轻警察来说,对于职责的理解以及执法环境的判断过于简单,导致了过激的情况发生,以至于后来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但并没有指出背后更加深刻的话题——制度和执法方式的选择问题。
从另外一个方面,更应该注意的是个人在执法过程中的情绪控制问题:对于外来攻击情绪的反应,我们作为执法者应该如何反应。作为生理意义上的人来说,出于自尊和自保,对于外来的敌意或攻击,每个人都有天生的反击心理。‘’刺激—反应‘’,这是简单的条件反射,构成了本能的回路。这个警察做得不妥的,在于对自己情绪的控制。作为一个执行公务的人来说,应该切断这一本能回路,在还没有构成严重妨碍公务行为之前,应该克制自己(其实执法挺窝屈的,是否严重妨碍执法很多时候不是一下子就能辨认出来)。否则,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如拘留等。
以以上执法案例,来引出我们的执政。对于公权力的实施,执法和施政在理念上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我们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一个“头部效应”现象:大部分街坊邻居都是比较配合,少数刁钻蛮横的人。这就要求我们在整治过程中合理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过于的忍让,危害权威;过激反应,难免会激化矛盾。这里引用“路径论”说法。路径1代表直觉,条件反射的意味更多;路径2代表理性知觉,分析研判后做出选择。我们应该多用用路径2,及时切断反射回路。
因此,理性面对,是应对的最好法则。
应当意识到,世界的多元,要自己放开心,并且在芸芸众生中,难免会有性格各异的人。人们诉求更多的是背后的利益选择,其次才是道德选择。这在规制很少的网络社会尤为明显。明白每个人都有自己利益出发点,有自己说话的背景之后,就不会纠结于一个人的话语对你产生伤害。
对于对方过激的言语,这时的迟钝比过激的回应更有效,要运用有力、有利、有制利用方法反制。一般情况下,如果执法到位、情绪处理得当,不主动诱发矛盾,对方不会有太过于激烈的反应。
说话的技术、态度也很重要。站在对方的立场对于一些‘’吃软‘’的人来说更容易接受;严正的交涉对于一些“吃硬”的人来说更有效,必要的时候可以适当采取一些强硬的措施。
无论是执法还是执政,这和一个人的三观直接相关,通俗来讲就是做人。作为一个社会人,应该立足于自己在这个社会所处的地位、相应的角色,立好位,设身处地地为人所想,换位思考来想问题,才是解决问题的终极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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