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古人的印象,大都是含蓄而内敛,注重礼教,对于感情的表达也是过于含蓄,而不同于西方会直言“I love you!”。可恰恰是《诗经》里却不一样:“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那姑娘很是漂亮,我很喜欢,老子我要去追她,比我爱你还简单明了,直接上就是了;千百年来,它也不断告诫女子:“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明明白白说了“无与士耽”,可还是天下人还是乐此不疲去相信“信誓旦旦”。今天我要说的是一场艳遇,《诗经》里面的一场艳遇,是不是很期待,也想来一场呢!
在《诗经》里来场艳遇野有蔓草,在野外、婀娜的蔓草......先别想歪了,这是《郑风》里面的一首:
野有蔓草,零露漙(tuán)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ráng)。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zāng)。
大概的意思就是,男子在野外很恰巧地遇上了他偷偷喜欢或是暗恋思念已久的美丽女子,心中那个高兴又无比幸福,女子还愿意和他躲藏在蔓草里幽会。在荒郊野外,蔓草茂盛的地里,幽会.....可以尽情发挥你们的想象力,不能再描述了,太有画面感了,这个就是赤裸裸的艳遇啊,太羡慕了,谁说不是呢?!
回到正题,言归正传,我们不是那么肤浅的人。细数一下里面的情节,用你的屁股想一下就知道,这场艳遇哪有那么简单呢:地点,是在野外还是长满高高蔓草茂盛的地里,这明显就是天然的屏障;时间,有露水可能是秋天的某个无人的早上;人物,男子和漂亮的女子;事件经过,男女相遇,郎有意,女也眉目流盼传情,一见倾心,然后就一起在野地里幽会。世间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情,我也经常去地里怎么就连鬼都没有见到过呢!一定是他们俩很久就“眉来眼去”的啦,或许他们认识也许是一个村的,早已暗生情愫,托人传与锦书,安排了这场幽会,一切都是有预谋的,谁会没事去长满蔓草的野地里还是一大早没人的时候呢,对吧,古人不简单啊,与其说是偶遇倒不如说是约会,男欢女爱,一切都那么自然地成就了这一场艳遇。
在《诗经》里来场艳遇你会说,这样男女都太随便了,可能这是当时郑国男女结合的婚姻习俗。个人觉得这种求爱方式原始直接而又大胆,是非常直率朴实的。跟现在的社会相比,他们没有那么多框条或者各种硬性条件,参杂那么多因素进去,你或许会认为那样太武断了对于爱情;可我又想反问一句,现代人哪怕都满足了这些所谓的条件就一定会幸福吗?我想不是吧!爱情简单朴素一点也没有不好,只要看对眼了,我就愿意与她共结连理,素手成双,携手柴桑。我想很多人都想来一场这样的艳遇吧,好吧,我一个站出来承认!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在《诗经》里来场艳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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