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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樂之echo | 来源:发表于2019-10-15 17:41 被阅读0次

    现在是晚上八点二十七分,我站在阳台栏杆边上吹风。树的身体黑洞洞的,黄色路灯打在她们身上,显得很老态。小区草坪的椅子偶尔见到一两个休息的人,牵着他们的狗散步,或者沿路边独自散步。对面住户白色纱帘背后两个人影的轮廓清晰可见,大概是窗子没关,起风的时候,人影随窗帘摇晃,像两个裹紧的粽子。灯光呈暗黄色,像是从其他房间投射过来的。

    喝了口茶,水已经凉透。风有一下没一下的吹,弄得人心烦,从客厅电视里传出的声音,在播放前几天发生的一起凶杀案,这案子,我来回看了三遍,看不够,借着换茶的功夫折回房间再看。对面窗子的灯暗下来,女人把窗帘拉紧,随后,夜晚安静下来。

    故事已经播到中段,男人回顾买作案工具的前后。用来勒死女人的绳子,是和女人一起去商店买的,男人谎称绳子是用来制作腌肉的。女人在商店门口帮男人挑了几双过冬的袜子,还买了只棒棒糖。那之前下过一场雪,阳光刺眼,女人还在未被踩过的雪地上留下一串脚印。绳子买好,两个人一前一后的往家走。当被问及杀人动机的时候,男人双手抱头,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来,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的手机响了,是阿正打来的,说今晚不回家吃饭,再看表已经九点过半了,我把电视声音调大,去厨房煎牛排,顺便给自己倒了杯红酒。牛排解冻的血水弄湿了整片厨房纸巾,还有些血水顺着水池的边缘流到地上,我蹲下来擦,电视里正播到男人勒死女人担心事情败露,就肢解了女人,就在他们过去的卫生间里,用他们从前剁骨头的刀,血水溅到卫生间双层玻璃门的门缝里,男人没有清理干净,事情败露。听到这里,我彻底没了想吃牛排的胃口、顺手把牛排倒进垃圾桶,红酒也一并倒了,杯子扔在水池里。

    我关了电视呆坐在沙发上。男人杀死的是他的情人,一个娇小的二十三岁女人。男人隔三差五的就来女人的住处,除了做爱,他们很少交流,男人话不多,躺在床上看天花板,看灯光,时不时的转头亲一下女人的额头,以示回应。我的肚子开始叫唤,厨房一片狼藉,昨天晚上的碗还泡在池子里,仅剩的一片牛排也被扔进垃圾桶了。我回卧室拿了外套准备到楼下去吃点东西。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常常这样。

    从我居住的三十二号楼,绕过一堵墙,去对面餐厅吃碗面,然后原路绕回,穿过小门走到对面亮着灯的四十三号楼的椅子上坐一坐,风把头发吹起来,有些发丝乱飞,我拨弄好它们,然后仰头看六楼那间卧室的灯关上,想象一对男女从房间里走出来,在沙发上靠着看电视。男人话不多,会把毯子盖在女人身上,一只手放在女人的肚子上提醒女人小心着凉,然后就这样直到有睡意才回房间休息。有时候也会发生些别的事情,比如男人会和女人一起铺床单,洗内衣裤,做些简单的家务。坐了大概十几分钟,六楼房间的灯全关了,气温低下来,灯暗下来一会,我才慢慢的往家走。

    阿正又传来信息,他今天不回家睡。我没有回复,躺在沙发上,拉紧全部窗帘,找了一条入冬时盖的薄毛毯盖在肚子上,躺着看书。临近十二月,天气已不如从前暖和,手脚只有时常被泡在热水里才感到一点热度。被肢解的女人在雪地里留下的脚印,被车辙印和其他脚印覆盖,男人在被逮捕的时候,警车开过那地方,男人朝车窗外望了很久,他认得那脚印,这个现场他曾来指认过,那女人嚼着棒棒糖发出的声音好像就刻在他脑子里,他眼窝深陷,脸上的皮肤皱得像一团纸,嘴角时不时的抽动,不知道是因为紧张还是寒冷。临近十一点我倒在沙发上,还是想喝酒,我起身,把水池里的杯子捞起来涮一涮,给自己倒了一满杯红酒,一直喝到书上的字在我眼前像成群的蜜蜂乱飞,才昏昏沉沉的睡过去,那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全记不清了。

    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九点多,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来,酒杯翻倒在地上,我的手悬在沙发边上失去知觉,头发乱糟糟的,眼睛边上一道压实的红印子,头疼欲裂,手机闹钟还不停的响。房间比往常看起来更乱,完全不像个新婚女人的家,四处散落的衣服、袜子、茶几上的酒渍,地毯上因为熬夜掉落的头发。我打开窗帘,给自己倒杯茶,对面四十三号楼的窗帘还紧闭着。去卫生间冲澡的间隙,又想起那个被肢解的女人。

    男人肢解了女人,很快被抓获,女人的尸体在距离女人居住不到两公里的巷子被找到,环卫工人在早上六点清运的时候发现的。男人最后一次去女人的住处过夜,她们已交往两年多。男人谎称要为女人制作入冬的腌肉,他们白天一起制作腌肉,晚上做爱,男人把剩余的绳子藏在床底,趁女人熟睡勒死了她。我给自己弄了点早饭,准备出门,去对面的咖啡馆改稿子。最近四楼住户在装修,建筑垃圾堆得到处都是,铁锤电锯的声音在耳边狂响。

    我已经失业近两个月,阿正不知道,白天无事可做,就去我常去的这个咖啡馆里,改改稿件,投简历,但这些事做得完全提不起精神。就在这咖啡馆里,我看到阿正跟一个女人一前一后的进了小区,一次两次,今天是第三次,我看到他们从小区里一起出来,这女人我见过的,是前不久搬来的四十三号楼的住户,大概二十三四岁的样子。我的手有点抖,我看着他们从咖啡馆门口的十字路口分开,阿正大概往公司的方向去。他面无表情,穿着昨天那件薄的毛呢外套,整个人缩在衣领里。我的手机响了。

    “你到底要干嘛?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如果你还是抓住不放,那我们法庭见”。

    我赶忙翻看手机短讯才知道,昨天醉酒,我不停地给阿正发消息惹毛了他。白天我假装没事,晚上又在酒精作用下歇斯底里的要他回家,要他断了和其他女人的交往。

    事实上,我们早在两个月前已商定好离婚协议,可我就是不肯签字,我不停的加码,逼迫他放弃离婚想法,现在房子是我的,家庭存款一大半归我,可我还是想要这个男人回家。前两天我下楼,把一束他送的玫瑰花扔了,可刚上楼我就后悔了,再回去找,花瓣已经七零八落。我趁着他熟睡,查看了他的电脑、手机,查他所有银行流水和开房记录,在他说不回家的时候,追踪他手机的行程,发现他每一个不回家的晚上,都去了四十三号楼,灯光亮起,我站在窗边上,他就在对面。

    我想到四十三号楼那些亮着灯的晚上,想到阿正的情人,想到那个电视里被肢解的女人便迅速收拾好电脑、笔记本,答应阿正马上签离婚协议书。

    我们一前一后往家走,在他签好字的那一瞬间,我从储物柜拿出了装修时用的铁锤,猛敲他的后脑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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