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条“女工程师被外籍男友焚尸”的新闻推送,昨天和今天我都被好些人询问.
因为凑巧和这位女工程师是在一家公司且认识的...
三年前我还怀着二宝大概五个多月的时候,早上去公司突然听说一位女同事失踪了. 一开始大家都是在说可能回国了,或者自己出去旅游了,跟男朋友吵架了躲起来不想被打扰之类. 直到三天没出现也没有跟主管请假,没有联系任何人,同事们才觉得有点不对劲.
试想一下,身在国外,又没有父母亲戚等可以联系的亲属,几天联系不到的话主管就跟HR报备了. HR还是比较professional些,直接就报警了,报警缘由是失踪.
作为工程师还是太单纯了,即便报警失踪,大家心里还都是觉得可能一时冲动回国去散心了,谁也不会往出意外方面去想.
然而,失踪7天后,警察就抓到了嫌疑人犯,号称是女孩的男朋友——我也只是听她说过有一个年龄较大男朋友,但是并没有见过本人. 事实证明这根本算不上人.
失踪9天后,警方基本确认嫌疑人杀害了可怜的女孩,焚烧,弃尸荒野树林......手段极其残忍,以至于我打字的时候都汗毛竖起...
这之后的新闻我都不敢再看,坡县法律严明,一向以严苛著称,因为有鞭刑的存在,所以对于男性来说更加苛刻,考虑到对死者父母的影响,之后关于此案的消息就不再出现在各大媒体上(真像出来前各种小报为博眼球胡乱编凑狗血戏码,真的对当事人的家人带来很大伤害!).
我一直以为这个人渣早已被死刑了,直到昨天又看到报纸上大半个版面赫然印着“31岁女工程师遭男友杀害”才惊呼:这货居然还没审判!
是的,还没有审判玩,不懂控方这几年在调查什么,事件内容基本还和原来一样,杀人手法也是没有发生改变,增添了些八卦的细节,但是对于案件审判没有什么关键性影响,但是辩方律师竟然声称罪犯有精神疾病,什么障碍性应激暴怒症.
好,由于渣男骗了女孩两万刀做投资,女孩发现情况不对索要未果,渣男拆东墙补西墙还了1万块,当女孩索要剩下的钱未果时,渣男恼羞成怒,掐死了女孩. 你可以说女孩哭闹时对你进行顺利人身攻击,你一怒之下措手掐死了她. 然而,这之后三天三夜的荒野焚尸算什么!可不可以不用自己脾气不好易怒作为杀人减刑的借口,如果是意外掐死,杀人之后的应该立马自首或者应急抢救,而不是掐不死也要烧死的心态!
这样的蓄意谋杀如果没有死刑的话,那么真不知道坡县的量刑严苛是不是权衡考虑了保护身为罪犯的新加坡人而不顾枉死的中国人. 如果这样的话,我想这绿卡基本就废纸一张了……
俗话:死者为大. 不想去讨论边边角角藏在时间内的感情线,只是以生命可贵为本,希望死者的家人至少是失独的父母能得到一个公正且公平的审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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