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为什么要走?大概因为她是个诗人吧。可他如果没走,她根本就不会写诗。那些滚烫而熟练的句子,让她读上去像个中年女人。
她的诗被很多人看到,那些人在遥远的地方,捧着全国性的刊物。她的笔名短促,像一个沙哑的句点,在题目下就道出了结局。那些眉眼平凡的女孩,过去像在和将来都干净得像一张白纸的女孩,还有没发育成熟的男孩,暂无用武之地的男孩,他们迷恋她的文字,却未必能懂。稍长的女人会下意识地揩揩眼角,但那里除了鱼鳞般的细纹,不可能有其他东西。男人则会羞愧,没有表情的那种。
这都是些遥远的人,空间上的遥远。她的杂文写得好极了,本地报刊上有专栏。她的原名规矩而响亮,人们,身边的人们喜欢这样的她,他也是。她记得很多温柔的动词,凝视,微笑,拥抱,亲吻,抚摸。它们不够炽热,也不值得出现在她的诗句里。没关系,那时候她还不会写诗。
第一次有写诗的冲动时,她抓起笔,记事贴几乎被凿穿。她忘记了常用的鼠标和键盘。电子屏幕是冷血的,只能用来生产理性的文字。可她的疼痛太炎热,像没有雨水的盛夏,大脑里蹦出的句子是支离破碎的。记事贴很适合承载这些感情。她瞪着白纸黑字,愤怒得差点将它们撕烂。她讨厌那些抒写小情小爱的句子,它们滥情而又平庸,甚至称不上文学。但那是在她还不会写诗的时候。
他出于什么目的?他是否考虑过后果?她想不明白,只能绝望地哭,抽噎,啜泣,然后嚎啕,最终歇斯底里。文章的章法与逻辑,并不能推断爱情的前因后果,更何况是第一次。透明的液体坠落下来,格子短裙上满是水渍,她记起自己不过是个少女。
她亲眼看见他的手搂住别人。他偷走那些本属于她的温柔动词,剩下一段空壳股的关系。她死撑着,断定他有良心,不会放纵太久。这不过是一段悲壮的爱情罢了。她得出一个错误的结论。
有时候她用美工刀雕刻自己的皮肤,她姓氏的首字母和他姓氏的首字母,中间一个爱心。她雕刻得越来越好了,比当初他们一起刻在树上的好看多了。
血流下来。她是个一疼就会流泪的人。她哭着写诗。有时候,文字是血和泪喂养的。
直到有一天,她遇到那个女孩,那个白白净净、小巧玲珑的女孩,那个他正搂着的女孩,不认识她。女孩子清脆地问她文学社怎么报名,她温柔的回答了,心里泛起一阵懦弱的幸福,仿佛有幸接触一件他用过的旧物。
她没再追究那三个字。因为她学会了写诗。她爱上了写诗。这是比爱上一个人可靠得多的爱情。
偶尔她会怀念这样的场景,她红色的血滴在他蓝色的床单上, 像晴空中一轮诡谲的太阳,看起来很温暖的样子。那三个字将要破口而出时,她准确地衔住了他的嘴唇。她不是怀疑,而是确定,毕竟他才十七岁,还是个不会写文章的男孩。那三个字,一旦说出, 势必无可挽回地,成为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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