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米和我又一次分手了。
回溯到两星期前的争吵,我记得那些可怕的经过,记得他砸的手机、壁画(至今它们仍躺在地上),记得我神经质的咆哮,和愚蠢的自杀威胁。唯一的问题是,我不太记得我们吵什么了。
我现在很平静,我相信吉米也是。我们都在等待对方的电话,如果你反复心碎,那当又一次心碎降临时,你只会无动于衷。
是的,麻木。我们不太敢触及这个词。对于两个渴望生活、相对热忱的年轻人来说,如果你承认麻木的存在,等于承认你已半脚踏入坟墓,行将就木。
吉米的电话响了,我懒洋洋地接起来,“喂?”
“你在家吗?”
“在。”
“我过来找你。”
“好。”
又一次循环的开始,生活是多么无意义的重复啊。你心动,心碎,再心碎。你以为自己死了一万回,但其实你还可以再死一次。并且意外的发现这无关紧要。
吉米剃掉了胡渣,甚至理了头发,看起来阳光多了。我心头一动,脱离了习惯性的疏远姿态,我起身想拥抱他,吻他,用舌尖探开他的口腔,抚摸他。简单来说,我突然有了性欲。
但在第二个步骤进行之际,吉米把我推开,他有些疲惫,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让我安静一会,行吗?”
好啊,我心想,你尽管安静吧。只是我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些男人总要装的自己心事重重,就好像你无时无刻都在围着他打转。这样,但凡你真的围上他们时,就可以说出这句底气十足的名言,拜托,你能让我安静些吗?
不过,也许这确实是女人的错。因为她们往往在恋爱时智商太低,很适合成为推诿的对象。
我太了解吉米了,我知道他那点脑袋瓜里装不下什么心事,他头脑简单,天真却渴望复杂,只要一点点东西就足够塞满他的脑子,大部分时候,只要一场酣畅淋漓的性爱就足够让他忘却一切,飞上云端。
“你怎么了?”我问他。
“我怎么了?我已经彻底厌烦跟你吵架了。我的生活已经彻底受够这些狗屎了。”吉米突然显得激动起来。
“别忘了是你找上门的。”我提醒他。
“我来找你,是因为你永远在该死的自作聪明。你知道我们总会和好,你在等我来,我就来了。就是这样。”
“你也可以选择不来。”我的火气又开始往上冒。
“问题就在于你知道我总会来的,你自以为拿捏了我的软穴,故作姿态,忘了自己只是个该死的婊子。”吉米大吼。
吉米说的一点都没错,我其实心知肚明。他不过是一个容易妥协的男孩,在多次僵局中,他已经养成习惯。做那个先行动的人。我从来不做任何决绝性的举动,因为我知道我们总会和好。
这次争吵发生的时间点太近了。吉米没来由地怒火朝天,屁股还没坐热,他已经又一次准备起身要走。我开始挽留他,似乎仅仅是出于礼貌。
“吉米,求你了,我们就好好的不行吗?”我说。
“如果你还是那个自以为是的婊子。不行。”
“我仅仅是个爱你的人。”糟了,我心想,我开始不自觉陷入虚伪的煽情模式。真令人恶心。但我还在继续,“如果你认为这样的我是个婊子,那你走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吉米态度放软了下来,但语气仍然生硬。我可以想象接下来的步骤,我抚摸他的脑袋安抚他,亲他,告诉他我爱他离不开他,然后脱下他的裤子为他口交,接着做爱。我们会相拥入睡,然后像对正常情侣一样甜蜜地醒来,度过一些时日,再吵架,再和好,再吵架…
不,我必须是按下那个按钮的人。
我可以强迫重复结束,我可以为我和吉米选择新的开始。我们有权利选择新的人,有权利选择别的生活,有权利相信爱情仍在发生。
“吉米,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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