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法律的意义,重在教育,而非惩治
以前,看电视剧时,总会看到这样一个画面:一个人被绑在菜市口的木桩子上,身边挺立着一个手持鬼头大刀的刽子手,一群围观的人伸着脖子张望,监斩官宣布,午时三刻已到,行刑。被绑的犯人总要高叫一声,老少爷们,脑袋掉了碗大个疤,老子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看客们开始沸腾了,够爷们,真汉子!
刽子手手起刀落,一颗人头滚落。
众人慌忙后退。
现如今,已经没有这种场面。我在思考,法律的意义,究竟应该是什么?
杀一儆百?杀鸡骇猴?恐怕都不是。
法治时代的今天,法律的目的重在教育人,而非惩治人。法律作为一种行为准则,重在教育人,警示后人。我们发现这些年,除非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一般判死刑的很少。为什么?就是重在教育人,希望罪犯能改过自新。
02教育的意义,重在激发和引导,而非批判
那么真正的教育应该是什么样的呢?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呢?
教育大师怀特海在《教育的目的》一书中指出:
学生是有血有肉的人,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和引导他们的自我发展之路。
也就是说,教育应该是创造条件,促使儿童与外界相互作用,使认知结构不断成熟和发展,使受教育者建立属于自己的独立的人格,使其具有判断能力和思考能力。
再来看看西方研究教育的大家们又是怎么看待教育目的这个问题的呢?
赫尔巴特的社会本位论:主张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合格公民和社会成员。
卢梭个人本位论:从个体本能需要出发,强调教育要服从人的成长规律和满足人的需要,注重教育对人的价值,主张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发展人的个性,增进人的价值,促使个人的自我实现。
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论: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以外没有目的。
斯宾塞认为:教育要为未来的生活做准备或认为教育即生活本身,其注重的是使受教育者学会怎样生活。
我认为在今天教育的目的就是让人成为真正的人,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成为真正的人以后为社会做出自己的价值,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至于教育的意义我想应该是让每个生命都能感受到自己的成长,这才是教育的真正意义。
一些做教师的,自以为有“道德洁癖”,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情,就开始吐槽,这不公平,那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说这些有用吗?重要的是如何去做?不是只会批判。这不是“精神病”,又是什么呢?
03宽容的作用,重在改过,而非容忍
一个普通人,说错了话,做错了事,大家都可以宽恕,允许他改过自新,说什么“浪子回头金不换”“悬崖勒马,尤未晚”。
可是,你是名人,你是标杆,是榜样,怎么能胡说呢?
殊不知,你的言行举止,要受到舆论监督。
04舆论的意义,重在辨析,而非吐槽
从2018年1月开始,新注册的公众号没有了留言功能。我是2月份注册的,很遗憾不能和网友互动交流。有时候也很庆幸,看到有的文章的留言,我出了一身汗,纯粹就是在辱骂,在发泄自己的情绪。
在头条上,吐槽教师工资待遇低,立马会出来一大群人怼你:工资低你为什么不辞职?一年只上半年班还嫌工资低?
广开言路,不等于可以随意发言,不等于可以颠倒黑白,不等于可以没有原则和底线,不等于可以靠扮丑就能一直取悦观众。过犹则不及,那个“郭老师”“铁山靠”就是例子。
如果遇到任何事,都出言不逊,为了钱就没有个人底线,那么,这些人终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俗话说:“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为人处世,要有一个度,过则为灾。做人,不能狂妄自大,高调炫耀,目中无人。
几个误区,你是否也遇到过呢?万望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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