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名字时望,武义(今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人。他的父亲被同族人王俊打死(其它文献上说二人是因为争夺田地产生争执),王家将此时告官后,官府提出要验尸搜集证据。
王世名是个读书人,他觉得验尸是对父亲遗体的侮辱。孝道在古代是头等大事,尤其是对一个儒生,因此他放弃了诉讼,接受了族中长者的调解,同意让王俊割让几亩地作为赔偿。
表面上看干戈已经平息,王世名平日对王俊也礼数周全,但他一直在暗地里谋划着复仇。每年他都会暗地里将获赔那块地上的收获(应该是将收获的作物换成钱)单独分出来保存好,并且秘密打造了一把剑,并且剑上刻“报仇”二字。
他为父亲画像,在父亲像的身边还画上了拿着剑的自己,有人问他为什么这么画,他说:
“这是在效仿古人,出门都要佩剑。”
四五年之后,王世名考上了秀才,妻子还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这时候王世名对妻子俞氏说:
“有了这个儿子,王家的香火就不会断了。我忍到现在就是为了这件事,今后上有老娘,下有孩儿,一切就都交给你了!”
说罢他拿起剑离开家门,在蝴蝶山将王俊斩杀,然后回到家中拜别母亲说:
“儿子今天为父亲报了仇,今后就不能在您膝下侍奉了。”
随后他带着宝剑和保存好的那些钱来到县衙自首。王世名的行为在县里引起了轰动,武义县陈县令非常同情王世名,先将他安置到一旁,然后召集属下商议该如何处置。
一名下属提出案发地在金华县境内,应该让金华的汪县令来判决,于是案件便发给了金华县。汪县令看到案卷后也十分惋惜,说道:
“按照法律必须要检查其父的尸体,如果父亲的尸体伤势很重,那么儿子的罪行就可以轻判。”
汪县令的做法显然也是想为王世名开脱,但王世名说道:
“当初我就是因为不想父亲的遗体被侮辱,才做出今天的事情,如今我已经犯下弥天死罪,又怎么能忘记初心呢?今天我来就是为了认罪伏法,求一个了断的,不过家中的老母亲割舍不下,情让我回家和母亲做最后的告别。”
(案件从武义转到金华再审判应该需要一段时间,因此王世名和汪县令的对话应该是发生在他自首后几天甚至十几天之后,所以他才提出再次与母亲告别。)
汪县令答应了王世名的请求,并且还随着他一起来到他的家中,目的还是想借机验尸来为他减刑。武义和金华两县的同窗好友近百人也闻讯前来,劝说他接受汪县令的提议。
但王世名心意已决,拜别老母后便一头撞死在了门前的台阶上。两县的县令闻讯都流下眼泪,同窗好友们哭声震天。
当初王世名决心赴死来为父报仇,只有他的妻子俞氏知道。俞氏对他说:
“夫君你能做孝子,我也能为你做节妇殉情。”
王世名说:
“守节哪是那么容易的!”
俞氏曰:
“你觉得我是个女人就不如你们男人吗?”
王世名又说:
“我已经将老娘和孩子托付给了你,你怎么能去死呢?”
俞氏说:
“我可以为了夫君你忍三年,三年之后你就管不我了。”
结果王世名死后三年,俞氏果然绝食而死。当初家人想要将王世名的棺木下葬,但是俞氏不肯,直到现在,才将夫妻二人的棺木合葬在了一起。后来这件事传到了朝廷,朝廷下诏嘉奖他们家为“忠烈”。
文末作者对俞氏的行为大加赞赏。他说:王世名复仇的事情一开始其他人都不知道,而唯独俞氏知情,说明她是一个可靠的保密者;俞氏知道丈夫的想法而不去阻止,说明她是一个能为大义而不顾私情的人。这对夫妻,丈夫能为了尽孝忍耐五年而死,妻子能为了守节三年而死,而且都死得如此慷慨从容,真的是卓越之人!
而在我看来,或许为父报仇的事情多少可以体谅,但俞氏的行为不免有些难以接受。一个人当然可以为她所爱的人殉情,但是家中的老母和三岁的孩子今后又该怎么办呢?丈夫死前将照顾老小的责任都托付给了她,她却一死了之,这算不算背弃了丈夫的嘱托,抛弃了家庭责任呢?
说到这里再回顾这夫妻二人的行为,我不禁要问:为了报仇不惜家破人亡,这真的值得吗?
当然我也知道,这都是古代中国以孝治天下的儒家思想作用的结果,但之所以历朝历代会推崇这种思想,其实是希望百姓和臣下像对待父亲一样来对待统治者,未尝不是一种精神奴役的体现。因此对于王世名夫妇,虽然要报以历史之同情,却也要进行现代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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