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用耳机的时候发现耳机竟然没在包里,直接原因是上周六下班的时候没放包里,间接一层的原因是周六下班的时候没有用到耳机。这件小事带给我关于“用”的思考。
1.物尽其用。对一件物品最高的褒奖就是有用,有用体现在两个方面,要么是使用的频率高,比如说牙刷梳子与工装,每天都要用;要么是在某个关键时点解决了我们某个关键难题,比如说螺丝刀轻易不会派上用场,但某一天家里的橱柜上脱落了一颗螺丝钉,此时的螺丝刀就变成雪中送炭般的存在。这在我们纠结要不要花钱买某件东西的时候也具有参考意义,如果买回去之后能够帮助我们达成某些目的,那么这个东西就有用,就值得掏腰包,但如果这件物品只是满足了一时的“购物快感”,没有实际应用场景,还是果断罢手离开比较明智。写到这儿,想起我朴素而又节俭的爸爸,他出生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也许是小时候经历过彻骨的贫穷,他的父母亲培养了他节俭的习惯,并且在我看来,这种习惯已经“深入骨髓”——爸爸喜欢把一件物品用到不能再用,衣服拉链坏了找裁缝缝上扣子继续穿,削皮刀的刀柄掉下来用胶带粘一粘继续用,毛巾破洞了也不妨碍继续擦脸……即便是物质生活已经比较充裕的今天,爸爸仍然是最不喜新厌旧的那个人,反而,一切破旧的物件在他眼里都是亲切的、可爱的。物尽其用,让所有的物件都把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致,这是对我们的所得所获最好的尊重,我觉得爸爸从小就领悟到了这个道理。于物是这个道理,于人也是这个道理。单位里,通常都会存在这种现象:某员工非常优秀,干啥啥行,往往ta就会接到越来越多的工作任务,从消极方面看,是公司的管理机制有问题,对于岗位职责界定不清晰,从积极方面看,正是这位员工“有用”并且“好用”,所以才被领导“紧盯不放”。
2.最有效的学习方式就是“用起来”。今天早上在穿衣服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从2000年开始学习英语,除去工作后的时间也有足足14年的时间,我的英语水平有什么大的进步吗?并没有。能够跟外国人无障碍对话吗?并不能。根本原因是什么?就是因为平时对于英语没有应用场景,在工作、生活中,这并不是一个必须具备、不可或缺的工具,所以对于学习它的动力和迫切性也并不高,当然,这也可以说是没有学好英语的“借口”。我迅速回顾了一下工作八年以来学到的“工作技能”,最深刻的还是刚入职那几年对于一些excel函数的学以致用,oh不,不能称之为“学以致用”,而是在“用到”的时候逼自己去“学”,最高效的学习方式是我们遇到一个翻不过去的“坎”,在现有的资源条件下,向外求无门,向内求无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学习”给自己赋能,且往往这个时候的所学也是掌握最牢固、记忆最深刻的。学习动力的来源除了可以是被逼解决某个问题之外,还可以是对某件事的爱好或痴迷,想起高中时候有个男同学是这样跟他喜欢的女孩表白的——他在数学方面有些天赋,便思考如何把自己的学科优势变成“吸引力”,于是自己先研究出来一个函数,这个函数用xyz坐标系画出来之后竟然是个立体的苹果(apple,代表着爱),然后把这个函数等式用纸条写下来送给了女孩,女孩的父亲是大学里教数学的教授,在数学方面也是天赋异禀,很快便把函数图像模拟出来,虽然故事的结局是个美丽的遗憾,男孩在送出礼物之后被省里的实验高中选中,两个人没有在一起,但这个小故事我一直记到现在,竟然给我这个旁观者留下了美好的记忆。以上,想表达的是,无论是我们自己学习还是引导我们的下一代学习,有两种方式最有效,要么去解决具体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就是最好的学习过程;要么培养爱好,爱好是学习最有效的自驱马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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