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大头家的小兔子
01
一篇名为《章文,停止你的侵害!!!》的文章,在网络广泛流传。文中一名女子自称“2018年5月15日,我被章文强奸了。”作者在文中称,除了遭到章文的性侵之外,还提到事后章文对此进行了言语威胁。
这篇文章流传开之后,引起了很大关注。
7月25日上午,作家蒋方舟也在朋友圈转发此文章,并称:“我也被此人性骚扰过。”
另一位资深媒体人易小荷也说:“和章文在中国新闻周刊做同事的时候,他也借机摸过我的大腿。”
对于蒋方舟与易小荷所说的性骚扰,章文称:“如果一群人在一个场合喝酒之后,搂一下腰或者是合个影,这也算是性骚扰的话,那我也搞不清楚了。”
随后,章文在朋友圈发布了个人声明和律师声明。在个人声明中章文作出了回应,他没有否认事实,却大爆对方隐私,称爆料女孩,不止一次和有妇之夫交往。
他在回应中还称,蒋方舟交过众多男朋友、易小荷离过婚,时不时就参加各种酒局。
你和他谈性侵,他和你说对方的感情经历。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钻着法律的空隙,有的没的扯一大堆,无非想说明一个道理:我性侵也是因为你诱惑我,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你这么性感好看,我不性侵你性侵谁?
然而,我长得好看又如何?我交过众多男朋友又如何?我经常参加饭局又如何?这些都可以成为你逃脱犯罪的托词吗?
无耻之徒,在肉体上伤害了别人,还要再一次通过语言来伤害,这是读书人该有的素质吗?
瞧瞧都说的啥,在女性不情愿的情况下,搂一下腰就不算性骚扰了吗?这是谁给你灌输的教育思想,你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
只要女性不愿意,别说搂腰、摸大腿这种恋人之间才有的亲密举动,就是拉一下女性的小手,都可以告你性骚扰,这在古代也是有依据的,古时候,随便接触女性的身体,叫调戏,可以让你坐牢的懂吗?
中国在进步,男女在讲平等,却始终有着这样一群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表面文质彬彬,内里装满狗屎。
如果是一个没有文化的街头混混,或者封建的农村人说出,性侵的原因是因为女性的原故,我多少可以理解,毕竟环境限制了他们的格局和眼见。可从一个文化人嘴里吐出这样的话,简直让我刮目相看。
你有一个儿子,可你敢跟你的儿子说,儿子,你长大后依然可以跟你的妈妈、姐妹们睡一张床,在她们更换衣服时,不用避讳吗?
你敢当着你太太、姐妹们的面前说,男人看了就是看了,肉长在身上,不给别人看,藏着掖着干嘛?你敢吗?
对待你的家人,你如珠如宝,对陌生的女孩子,你似别人为草贱,可以任你践踏,都是爹生娘养的,你凭什么抬高自己,贬低别人。
你这么无耻,是谁给你撑的狗胆。
02
说一个真实的故事。
我读小学四年级时,班里来了一位年轻的女老师,教我们数学,师范毕业,22岁。因为是外乡人,不会说当地话,没少被其他本地的老师排挤。
因为没有家人在身边,又是一个单身的弱女子,镇上一些年轻的混混对她起了歹意,有一个晚上20点多左右,她去打水洗澡,被一个混混爬墙进来,在浴室把她给性侵了。
事后,她立即去派出所报警。却没想到,再一次遭遇了心灵上的摧残,派出所的人把性侵这么重要的事当成笑话在审案,对凶手长什么模样,如何破案不关心,对施暴的过程反而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不断追问细节。
女老师在二次的羞辱下,当晚就喝农药自杀了。
事后,镇上所有的女人都在议论这件事,同是女人,没有同情,话里充满了对她的鄙视,说什么这么晚了还一个人去洗澡,不性侵你性侵谁?明知道这个地方很乱,一个单身女孩还要调到这里来教书,被性侵不是活该吗?
小时候,我不懂,长大后,每次看到女性遭到性侵的事件时,我内心很气愤,总让我想到当年那位无助的老师。
一个人去洗澡是她的错吗?我想几点洗就几点洗,学校又没归定不能晚上洗澡,一个人,如果对你起了歹意,无论你是否在洗澡,都难逃魔手;单身女孩调到陌生的地方来教书是她的错吗?谁不想呆在父母身边承欢膝下,背井离乡是她能决定的吗?质问的人应该去找教育局领导。
章文的事件,让我看到了评论区下面的“丑陋”面孔,你们在说出这样的话时,何曾想过你们有一天也会有子女,可曾想过你们的姐妹,可曾想过你们的好朋友们?
已经受过一次肉体的伤害了,为什么还让受害人再受一次语言的伤害?
我们应该保护她们,让渣男受到法律的惩罚,坐牢、名誉扫地,为自己做的事付出惨痛代价!
难道不应该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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