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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物记——约等于热爱生活

恋物记——约等于热爱生活

作者: 蓁蓁葛格 | 来源:发表于2017-09-13 14:26 被阅读32次
    恋物记——约等于热爱生活

    快傍晚时去超市,边上有家卖首饰的店,进去试了一刻钟,入手两副耳环。其一玫瑰金底调,珍珠配了流苏;其二有点洛可可式的休闲款,是做旧的宝蓝。

    我现在睡不着当然不是因为本来就去买个水果的结果买了耳环,而是那个点还喝了一杯鸳鸯的副作用。

    然后就想起前天早上一友发朋友圈说口红丢了结果下面一帮女人只追问她牌子色号的趣事。又想起张爱玲在《更衣记》里写道“男子的

    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这一件事,指的是男装从颜色到色彩图案都单调乏味,没的多少余地选。还写着“有个西方作家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非常有意思。张爱玲的散文写的别致,小事里见大气象。又没有小说那总也脱不去的尘世悲凉底色,基本都好看。

    物事某种程度上可爱过人。多数女人对于衣服首饰护肤品包包鞋子的热爱,根植于天性,表现程度有差而已。这和大多数男人喜欢美女一样,自然本能,生理属性。

    我的审美意识觉醒的非常之晚,这得怪我妈完全不培养。她从来不怎么护肤也不戴首饰,永远是人群中最朴素的那一拨。唯一庆幸的是小时候她好手艺,衣服做的不错,眼光也差强人意。至今还记得幼儿园时候帮我织的一件毛背心,嫩绿色,前胸是只活灵活现的小企鹅。最爱美的青春期完全懵懂,加上是个胖妞,中学到大学时期简直不忍直视。记得有一年春节放寒假回去,我表姐和弟弟陪我逛街买衣服,因为太胖,怎么试都不好看,最后凑合买了一件。我弟还批评我最后买下来那件“穿上像个面包”,太受打击了以至于这都十几年过去了仍然耿耿于怀。要命的是后来看照片,发现他说的没错,就像个面包,还是纯正吐司那种圆圆方方,内心又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现在忽然燃起了对非常多东西的热爱,好像我正儿八经的青春期卷土重来一样。衣服衣橱里永远是缺一件的,买到合意的,会暗暗欢喜好一阵。开始喜欢翻时尚博主帖子,看到《爱乐之城》里石头姐那件无比美貌的墨绿连衣裙会两眼放光。《美女与野兽》里除了迷恋大表哥的蓝眼睛,对贝儿的礼服也念念不忘。

    衣服再也不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了。

    也开始热爱首饰,珍珠和钻石尤其。黄金有阵子喜欢,但最近觉得之前买的好几件浮夸,不大戴得,又不怎么喜欢了。好友推荐的一家店卖珍珠,店主又极会起名字,“卷珠帘,小别离,清晖,叶知秋……”简直恨不得次次上新都抢。。。

    然后是护肤化妆品。彩妆就是个坑,越跳越深。各大品牌还时不时出什么春夏限量圣诞限量款,圈钱简直分分钟。

    我对这些东西的喜欢停留在非常高的层面,所幸理智尚存,还会节制。想想也是好的,生活本就够琐碎庸常,物质和精神上的追求都有,才足以对抗时不时泛起的倦怠心。而人类情感的不可控,倒不如细微身外物带来的欢愉容易与可触及。这是大面积灰扑扑当中闪闪发光的那点点,怎么能少?

    买东西的时候我偶尔这么安慰自己,有女儿呢,那些值钱的以后留给她也好哇~从某天晚上因为她想涂我的口红不让她涂小姑娘哭了一通的态势来看,这也算不得借口了~而且她肯定不会有机会抱怨她妈让她审美意识觉醒的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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