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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aw迎新会嘉宾讲座笔记

iLaw迎新会嘉宾讲座笔记

作者: 卓卓大人 | 来源:发表于2018-10-28 12:08 被阅读5次

本文整理于申欣旺老师和刘晗老师于2018.10.25在iLaw迎新会上所做的分享


法律因何而智能

Speaker: 阿里巴巴集团司法协同创新中心 主任 申欣旺

note by 卓卓


什么是数据

智能如何获得思想和能力?来自数据

数据怎么来?

  • 基于真实行为的数据才是“大数据”

  • 司法裁判文书是主观观点,不是大数据

第一性原理

社会中什么能够创造价值?记录和连接

社会进步的表现:分工方式的改变→更好的协作

问题:如何高效分工合作?

  1. 强制(问题:)
  2. 信仰 (问题:标准不一致)
  3. 嵌入 (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无意识的行为方式改变)

连接如何在法律中解决问题

法律的最高目标:法律就是一种连接,解决分配的问题→实现公平正义

现状——法院内部分工和连接的效率很差

  1. 分工:

    虽然在部门法层面有一定分工,但在一个案子中,法官一个人做所有事

  2. 连接:

    法院系统投入很大,但忽视连接,过于庞杂

    立案系统、裁判系统、证据系统……不连接的系统越多,法官反而越辛苦

法律为谁服务?司法权、执政党

现在的问题:当事人法律体系框定的围墙外,导致司法成本很高

法律可以和外部世界连接吗?e.g. 开放第三方仲裁业务→仲裁技术水平的竞争

司法界愿不愿意接受可能威胁自己的地位的对外连接和带来的竞争?

怎么解决问题?

  • 拒绝连接,继续垄断
  • 做司法、法律、法学界的内外部连接,降低工作负担,提高效率

现状总结

现状:互联网对法律还没有发生改变

  1. 信息采集的方式没有改变:社会中信息采集和传播的方式口头→纸→信息化,司法界仍然在

  2. 交流沟通方式没有变(法律语言的描述,形式语言的描述,自然语言的描述)在法律话语体系中,法律变成了利益垄断中心→当事人变成了话语体系的局外人→社会不信任法律

  3. 社会协作的方式没有变

    阿里20年最大贡献,通过信息流、资金流、物流,改变社会的协作模式(双11:极限情况下测试社会协作能力的度在哪里)

总结:现在技术已经可以实现人、物、信息超大规模的流动,但由于内外网的阻隔,法律人的工作模式还没有发生根本改变

e.g. 智慧法院:认证能力的提升使智慧法院成为可能

现在的法律流程:当事人表达诉求,重建法律事实、适用法律条文

现代社会中技术可以让客观事实在各个点连接起来,使客观事实的记录和认定能力提高

  • e.g.浙江电子商务法院:在电子商务领域,实现了非面对面的争议解决大大提高了效率

将已经成熟运用其他行业的信息技术用来降低司法成本把断头路修起来

未来设想

未来会变成什么样?

  • 共道科技:【让公道触手可及】

    降低法律成本,尤其是普通人对法律的认知成本

    http://www.gongdao.com/

  • 司法体系平台化:证据认证、系统连接

  • 减轻法官的任务,让法官只做裁判相关的事情

    e.g.身份审核系统;送达体系(如何激励送达者找到人);执行、查控

    让法律人回归做判断的专业领域

  • 单线程→多线程

    多个项目并行,不让一个进程拖慢整体的审判速度

  • 法律语言大众化

    自然语言就可以得到法律服务,大大降低法律的解释成本

On going project

作为平台化企业,阿里想在法律科技领域做的事:

  • 数据连接:

    • 数据归属:阿里相信数据可携带权
    • 最重要的问题:数据连接的标准和携带的方式
  • 通过语音识别→异步审理:不需要在庭答辩

  • 原告起诉、答辩;被告起诉、答辩的结构化

  • 通过各个节点的数据的收集,提前对违法行为治理和干预,降低社会的执法和司法成本

基本思路和原则:能不要人做的就不要人做


Speaker: 刘晗老师

  1. 法律是一种认知垄断

  2. 科技的改变,比如做普惠型的法律业务就是要冲破这种垄断

  3. 如何迎接数据时代的法学?参与创造制定规则


Acknowled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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