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案乃医疗工作之记实,对医疗经验的总结,对理论提高及科学研究都有重要意义,它反映了医生的医学水平和学术特点,同时也反映了写作者的文字水平。
古今医家多有医案专著,为医学积累了诸多宝贵的资料,章太炎氏有云:“中医之成绩,医案为贵”,诚然如是。但书写医案确有诸多应注意之处,否则将事与愿违,甚至遗患无穷,笔者认为其忌约有三端,简述如下。
一.【忌贪天之功,归为已有,夸张疗效】
疾病之发生,乃人体正邪交争现象,其治疗过程即医者施使治疗措施,帮助病人驱除病邪,恢复正气的过程,人体都有自然抗邪、驱邪和修复病邪损伤的能力,故某些疾病可不治自愈,有自行缓解的可能。
【书写医案三忌】有些医者或不明此理,或有意贪天之功,归为已有,偶有治验,即仰首戴面,沾沾自喜,自夸自耀,过高评估治疗的作用,如现代医学所谓的一过性脑栓塞,脑血管痉挛等等,不治尚有自愈者,岂可全归功于己?即便是一些慢性疾病,如脑梗塞亦有恢复期,应与它种治法对比才可确定所用治法是否具有先进性,才能对所用治法在病情发展中的作用,有一个准确的价值评价。
二.【忌掩过筛非,用词浮藻,造作完美】
医案系医疗过程之记实,应忠实于原始记灵,要如实反映治疗过程中的思维情况。在治疗过程中,医者对病情的分析判断不一定全部谁确无误,用药不一定完全丝丝入扣,整理医案时对有失之处不可削删,不可刻意造作华丽之词以求全美,否则其文虽美则美矣,但已华而不实,学术价值大减,贻误读者。
三.【忌理事分离,学术不合,有悖逻辑】
医案的内容是在脏象、络、病机、治则、方药等基础理论指导下,运用医疗技术的实践过程;是对医疗技术经验的总结,对所发现规律的阐述和升华,可起到验证、提高、发展理论水平的作用。
【书写医案三忌】中医学之理,即是中医的理论,即是所谓的学;中医之事,即是运用中医理论进行防治疾病,所采用的措施即是技术,简称为术。学理与技术密切相关,互相符合,不可分离。但行医者不一定都是“学验俱丰”者或有所偏而有所谓“学者型”和“实验型”之别。
学者型之失往往出口泛泛,技术不一定精湛;实验型之失往往频频谈经验,理论水平却有所不及。业师张大昌先生曾有“学术俱佳者鲜矣”之叹,可知学与术之祠相应者大有人在。偏谈理论的医案固然不好,只说经验的医案亦不为美。理想的医案应是论理正确,技术先进,资料翔实者。
本文摘自《辅行诀方药践行录·诊余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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