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察院都御史杨北山,单名杨武,是关中人康德涵(明代著名的文学家)的姐夫。杨武在淄川(属今山东淄博市)担任县令时,很善于破案,而且很多办法都出人意料。
(一)
有一次,县城里有一家居民的稷米被盗,但官府没能捉到小偷。杨武就把丢米那家人的邻居统统传来 ,共有几十个人,让他们都跪在院子里。然后,杨政便漫不经心地处理其他的事情,根本不理睬这些人。过了一会儿,他忽然严厉地说道:“我找到偷米的人了"他这一喊,其中有个人的表情立刻显得很不自然。过了一会儿,杨武又喊了一次,那个人的神色立刻变得紧张起来。杨武于是指着那个人说:第几行的第几个人,就是偷米的贼!”那个人一惊,于是只好当时承认过错。
(ニ)
在一个风雨之夜,有人偷了园子里的瓜菜,而且连根蔓都给拔出来。杨武怀疑是园主人的仇家干的。为了谨慎起见,他先是让手下人去取了偷菜人留下的脚印。
回到县府之后,杨武便叫人在院子里撒了一层灰,又把村里年轻力壮的人都找来,让他们都去灰上踩一踩。杨武对他们说:“谁的脚印和菜地里的相同,他就是小偷了。”当轮到最后一个人时,这人显得惴惴不安,面有难色,而且直喘粗气。杨武一看,心里就明白了几分,于是立即对他进行审问,果然,瓜菜就是他偷的,而他也正是园主人的仇家。
(三)
有个过路人,由于走了很多的路,太累了,便在路过枕着一块石头睡着了,结果口袋里的一千元被人偷走了。
杨武接到过路人的报案后,便让人把那块石头拾到院子里、鞭打了几十下。在这之前,他曾交代过,允许人们可以随便进来观看,不得禁止;同时,他又暗中安排人在门外守候,只要见到有人在门外偷看却又不进来的,就抓起来。不一会儿,果然就抓到这样一个人,而那个人正是偷钱的贼。
原来,那贼听说衙门里在鞭打石头,感到很稀奇,不看不行;但又怕进去看了之后被抓起来,所以又不敢进去。这样,他就被抓住了。当让他交出所偷的钱时,他才花掉了十文,其余的钱,就全部退还给那个过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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