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很喜欢在小区外一家小卖部玩,小卖部的妹子有一个儿子叫浩浩,比我的闺女大一岁,两人玩得很好。
昨天下午,我带着孩子出门,一转角就来到小卖部,本来我是想带孩子去广场上溜达一下,然后到东郡明珠洗澡去,可孩子到了那里,刚好碰到浩浩,两人很亲热,马上要在一起玩。我把想法说了出来,小卖部的妹子说:“就给她在这里玩,叫我去洗澡,她带着。”我感觉怪不好意思的,但看着孩子们的渴望,再加上这妹子的热情,平时相处也不错,也就放心地去了。
洗澡时,我想到洗衣服,还想练一会儿字,统筹了一下,三样事都干了起来,可谓十分快乐。
马上就到四点了,我想孩子该玩够了,也可能要睡觉了,还是把孩子叫回家,再加上要煮饭吃,更坚定了我把孩子叫回家的决心。到了那里,我一看,两个孩子还在玩得开心,根本不想回家,我叫道:“妍妍,该回家了。”她说:“不。”我说:“在玩十分钟,必须回家。”她连着浩浩一起说:“二十分钟。”我放宽到十五分钟,他们还是坚持自己的二十分钟。
我去了一趟超市,买了一节莲藕,准备回家做饭,顺便带了两袋鲜牛奶,打算给两个孩子一人一袋。到了小卖部,分了牛奶,叫孩子回家,孩子们根本不听,仍然要玩,没办法,只有给她在那里玩。我和妹子商量,我回家煮饭,待会儿来叫她。妹子很好客,也许她带孩子也需要孩子有伴,同意,而且很高兴的同意。
我煮着饭,岳父看到我没把孩子带回来,问我:“孩子呢?”我告诉了岳父孩子的情况,岳父看着我煮饭,他现在有时间,就对我说:“我去叫。”
吃饭时间到了,岳父也回来了,可孩子还没回来,说是就在那里吃饭,那就随她去吧。晚饭后,我去接孩子,他们还没吃,为了不打搅他们,我还是回家等他们吃了再去。
听说商业文化广场今晚举行烟火表演,等到他们吃完饭,妻子也回家了,那时再带着孩子去看烟火,不是很好嘛!
七点,这时可以去了,我和妻子一起去叫孩子,到了小卖部,终于可以走了。两个孩子玩渴了,要吃牛奶,我的孩子今天已经吃了她家的牛奶,现在又要,我不肯,看着妹子开的小卖部,一天也赚不了几个钱,这样下去不行,我没有接受,抱着孩子走出了小卖部。妻子还在那里和妹子说着话,浩浩拿着牛奶追出来,硬要塞给妍妍,我拒绝,妻子还不走,还说:“孩子口渴了,你给她吃吧。”我很生气,怎能这样无底线?说了妻子几句,我与妻子两人闹起了别扭来。妻子却说我不懂人情,这样上纲上线,有什么以后可以还。我感觉怎么也还不了,那妹子太客气了。就这样我们争执不休。
去看烟火的路上,孩子忽而要抱,忽而要回家,我和妻子也因为那场观念不同而分道扬镳,烟火也就看不成了,我去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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