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完书总是想写点东西,当提笔时又不知道该写点啥好呢?看着别人的朋友圈发的文案编辑总是让人如沐春风的感觉,再看看自己发的朋友圈,感叹啊,平时的输出太少了,是该练练了
最开始看到《一个人的朝圣》时,以为是写的主人公孤独的旅程,越往后读,才发现一个人的朝圣其实是一个发现自我的过程。
在啤酒厂干了四十多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跟妻子住在英国乡间,生活平静,今年已经六十五岁的哈罗德,在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清晨突然接到了一封来自已经身患绝症的老友奎妮的信,便要毅然决然要徒步去到奎妮的身边。面对亲人的不解,他并没有选择去解释或者放弃,而是跟着自己的心走。
哈罗德在加油站遇到了小女孩,小女孩对他说:“你一定要有信念。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哈罗德出走后,最关心他的莫过于他的妻子了,虽然由于儿子的原因,他们的生活有了隔阂,但丈夫没有按时回到家中,那些寻常的声音都比平时大声,莫林像母亲担心孩子一样,担心着哈罗德的一切。当真正离开家后,才会懂得其实最爱的人就在身边,只是常常把他们的付出当成了习惯和理所应当。
“你不能指望每个人都能弄懂这趟旅程的本质,或者是贝里克郡到底有多远”自己的人生需要自己去走,没有必要去让每个人都理解你,认可你。当然,我自己也不是人民币,即使是人民币也不见得人人都喜欢,万一有的人还喜欢欧元,日元呢。就像哈罗德一样,既然自己选择了朝圣,就别去管别人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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