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损失发生后应该怪谁,就看谁因此损失大。
公司派小张去办一件大事儿,小张因为是公司的主心骨,所以工作太多太忙,实在没时间,就交给了属下小李。最后的结果相信大家也知道了,小李办砸了。那么公司因此损失了一个大客户,丢掉了百万大单。
这件事儿应该怪谁呢?
按照《底层逻辑》上所讲的小提示,损失最大的是公司,所以这件事其实是公司的错。谁让你派小张去的?你明知道小张工作那么多,走不开,而你这个大单又那么重要。你不会亲自指派另一个和小张能力差不多的人去办么?所以公司活该!全是公司的错!公司的领导想:如果我不让小张去,这件事儿就不会发生,事情已经发生了,就算往死里处罚小张和小李,百万大单和大客户也回不来了!
但是如果站在一个评论家的角度,如果这件事涉及到了法律,那么顺理成章,是由小李负主要责任。因为事情是在小李的手里办砸的。
但是如果按政策制定者角度来看,这件事是小张的责任。公司已经把项目交给你了,你为什么随便指派别人去做?去做也就算了,为什么不好好指导一下小李?为什么不把手头更简单、更容易的事情交给小李,你小张自己去办这件大事儿呢?
所以,这样扯来扯去很难扯清楚。因此,刘润老师提出:损失最大的是错者,那就是公司!公司感觉很冤,但是没办法。
一件事情出现不好的结果时,责怪、埋怨、后悔都是无用的,它闪改变不了结果。
如果自己有所损失,只能怪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改变事情最终的结果——靠自己,自强者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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