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喜,今年二十一周岁,在一个可以称得上是五六七八线的小地方来说已经不小了。
虽然我觉得自己还是个小孩子,但是身边的人都已经开始着急起来,忙着催促我恋爱相亲。
身边也有人开始陆陆续续结婚了,几个没结婚的也都有了稳定的男友。
而我,专注于母胎单身二十年。
我觉得不是因为样貌的原因,虽然本人身材确有点过于丰满,但和丑字还是不沾边的。长这么大了倒也不是没人追过我,只是他们还同时追着除了我以外的一二三四五六七个小姑娘。
哀叹的同时深感绝望。
我要的不多,他可以不那么有钱,也可以没有大长腿,也不用比我高上两个脑袋,更不需要有扛起千金的力气,我想要的只是在人海中有那么一个人,无比坚定的选择了我。
不是因为空虚,也不是因为无处挥洒的荷尔蒙。
我只想要一个人他喜欢我,然后才和我在一起。而不是因为好下手,所以选择了和我在一起。
可是这真的好难。
比我三个月不吃一口肉都难。
在我身边的婚姻,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适合和繁衍的本能。
真是令人难过。
我大概要孤老终生了。
幸好我养了只仓鼠,给它取名为“来福2”。
这个名字的由来,是因为我曾经养过一二三四五六七只可爱的仓鼠,可是它们都死了。只有一只名叫“来福”的活了下来,但是因为它太淘气半夜咬破笼子出来玩,把腿卡住了,等发现已经坏死了,它自己默默地啃掉了那条腿。
我很担心它,每天注视蜷缩着的小毛球良久。
我已经给它备好了亚克力的棺材,里面放满了它最喜欢的小零食。
没想到的是,蔫了几天来福很快又能活蹦乱跳了。那个盒子后来让我做它浴盆了。
它是陪伴我最长的一只,活过了三个月,直到一次外出游玩我把它忘在车上,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很难过,三天没吃下饭。
第四天一大早我去了花鸟市场买回了来福2,以此来纪念它。
我觉得这名字很吉利。
至少来福2已经在我这里活过了两个半月,比除了“来福”之外的一二三四都要长上许多。
希望我们能一起走完它那短暂而又好吃懒做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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