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支持。
这看起来是一个通过奖励做好事的人,进而鼓励人们做好事的政策。
而且奖励还挺特殊,是以发红包的形式兑现的。但红包的本质是什么,红包的本质不还是里面的钱么?所以把话说明白了就是,星球要不要给做好事的人发钱,以红包的形式。
既然是花纳税人的钱,每个公民就得掂量掂量这个钱是否有必要花,值不值得花,政策能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我的观点是,这个政策既浪费资源又不能达到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
第一,这个政策很花钱很费事
我们假设这个政策通过了,那我们是不是得成立了好人好事红包发放办事处?这个得花钱。
有了办事处,我们还得聘请员工在这里上班,安排红包发放的工作。一个员工肯定不够,做好事人太多,得请好多人一起处理。然后这人只要一多总是需要管理的,我们还要请管理层……
这一圈工资发下来也得不少钱了。这红包一个还没有发出去,这个钱已经花了一大把了,太不划算!
第二,好事很难评定,奖励很难评估
好不容易折腾半天,办事处建成了,人也聘请完毕了,终于可以开始工作了。早上,一个浑身湿透的小伙子进来了。说自己刚在河里救起一个人,依据政策,就赶紧过来领红包来了。
工作人员说:你怎么能一个人来呢,我们怎么知道你是不是真做了好事,万一是你自己掉进水坑的呢,自己救自己也算?
来填张表,填好个人信息,然后再找几个人签个字就行了。需要被救助者本人,被救助者所在医院负责人,当时的目击者,你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主任,公安局负责人……
当奖励好事变成一个政策,那么证明你确实做了好事就成了必须,为了这个证明又需要特别复杂的流程。
即使是可以证明你做了好事,请问该发多大的红包呢,救起一个落水者和扶老奶奶过马路分别发多少合适?
每发出的一个红包,就等同于对一件好事的定价,做好事就成了明码标价的商品,供人挑选着去做。
第三,好事一起做,红包能一起分?
我们都知道,有些好事一个人是办不成的!一个人不小心摔伤了,旁边人七手八脚扶他到了医院。办事处的人到了之后就傻了眼了,这么多人,这红包怎么发,群发自己抢?
平均分可以吗?平均分完全不行,大家吃过大锅饭就知道了。一旦变成平均分,蹭做好事就会变为一种很划算的事。最后消磨的只会是那些积极做好事的人。
第四,只要上有政策,下必有对策。
今天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作为奖励,看起来是奖金,换个角度我们也可以说它是一种补贴。既然是补贴,那就一定有争补贴的人,甚至会有职业争补贴的人。
很快,一个个“见义勇为”有限公司就成立了,公司提供岗位叫做好人专员。岗位职责是能够高效的完成公司做好事的 kpI;能力要求是眼疾手快,动如脱兔,做好事要快准狠!福利待遇是五险一金底薪加提成,提成哪里来?红包里面来。
你是不是觉得这已经很糟糕了,同志,你太善良了!
不知道各位知不知道有种岗位叫做托。天天游走在街头,看有没有好事可做?这样的效率实在是太低了,既然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没有好事可做,创造好事也要做!
于是两个人合作到街上唱个双簧,第 2 天就可以到办事处把红包领了,从此发家致富啊,走上人生巅峰不再是梦呀!
所以呢,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从政策执行层面就不可行,浪费资源,效率低,甚至而且还会适得其反。真正想做好事的人没机会,不做好事的人反而跳出来假装做好事了。
其实呢,每个人做好事的原因目的不尽相同,无论是向外为了获得别人的赞许,还是向内为了获得自己内心的安宁。从他决定出手做这件事的那一刻,他已经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
但是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一定会改变了他本来做好事的期许,阻碍他获得内心的安宁,也消除了别人本该获得的赞许,甚至考验着他的人性。我就想做一个好事,为什么要遭这么大的罪呢?
所以就不要再给做好事的人发红包了,莫要画蛇添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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