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昨天的文章,内容是,标题也是!
昨天把第一件事情给陈述完毕了。
第一件事情是污蔑我的,也就算了,小孩子嘛,童言无忌,打打闹闹。这第二件事情可就是绝对不能算了的!
污蔑的是我的妈妈。
事情的原委是这个样子的:
我们家是农村的,都有地。虽说现在基本都荒废了,但是我们小时候那可就是重要的经济来源啊,是以种地为生的。
南方多丘陵,所以我们很多的地都是在山坡上开垦出来的。
当时,我妈妈在土里除草还是干什么吧,反正是在地里干活呢。然后,就有人往山上扔了根烟头,没灭干净。那个季节又正是赶上干燥的时候了,这风一吹啊,就引起了大火,烧了山。
因为那个人他不是我们自己这边的人,也不知道是哪个村还是怎么跑过来偷电的,就跑了。
我妈妈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妇道人家呀,没经历过这种事情,特别害怕,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不知道会不会被拿去顶罪,不知道怎么办,也不知道该干什么……
可能唯一知道的就是——找村干部,说这件事情和她没关系。
找的就是我的那个发小的爸爸,他是村干部呀。
真害怕呀,然后说着说着,一激动就哭了。
其实妈妈回到家的时候,我也看到她眼角的还没擦干的泪水了。但是,我的妈妈回来嘴巴就特别硬,她说跟她没什么关系,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我就把我要问的问题给憋回去了,其实本来也不知道自己要问什么,就是担心,也害怕。
好在后来,人找到了,还罚了那个人的钱。
就彻底证明和我的妈妈没有关系了。
找到人了对不对?没有关系了对不对?还是你爸爸自己亲自主持的工作对不对?
具体发生了什么你不比我清楚的吗?
跟我的同学说:就是我妈妈放的火,烧的山,来你家的时候还哭了,边哭边和你的爸爸说和自己没关系。
越想越生气!
这些小时候的伤害我凭什么不在乎?
我可以选择遗忘与不记得,但是不意味着它不曾给我带来过伤害。
我选择遗忘与不记得,是因为我想让自己变得更快乐,而不是因为其它什么,更不意味着在我的心里这事就过去了,我就原谅你了。
可以原谅的,不用别人来问来说来道歉,在心里早就原谅了。不可以原谅的,别人再怎么问再怎么说再怎么道歉,嘴里说没关系,心里也还是没有做到真正的原谅。
所以说,这不叫原谅,这叫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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