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原名《你触摸了我》,以20世纪70、80年代部队文工团为背景,在充满理想和激情的年代,一群正值芳华的年轻人经历着爱情的萌动、战争的残酷,以及时代和人性造成的种种喜剧和悲剧,每个人都在时代的变革中走上了截然不同却又殊途同归的人生道路。作者对英雄和普通人,身体之爱与灵魂之爱,人性的黑暗与光明等人生终极命题都有深刻的论述和剖析,所以,这不仅是一部小说,也是一束时代和人性的探照灯。
今天下午在书店一个个书架找与我有缘的书时,再次看到了《芳华》,就花了1小时翻看了其中的一些比较重要的场景。原本只是想在回顾下刘峰和小曼的故事,但在刘峰葬礼完之后,作者和小曼的对话情节让我有了新的触动。
“你们俩都是单身,为什么不合在一块几过呢?”
小曼摇摇头,笑笑。
“你不愿意?”
她又摇摇头。
那就是刘峰不愿意。刘峰的心是爱她的,疼她,怜惜她,但身体不爱她,正如他的身体爱小惠,心却不爱,一回事。一个人一生,能碰到心和身都去死爱的人,是太难得了,就像二十岁的他,碰到二十岁的林丁丁。天下可爱女人多了,可爱的女人还得会唱歌,刘峰爱的是会唱歌的可爱女人。唱歌的女人也多了去,她们还必须像丁丁那样,圆圆的脑袋,细细的脖子,走路微张着两只小手,摔倒随时好撑扶似的。这都有了,她还必须常常“胃气痛”,抱怨得跟个孩子一模一样,喏,这只胃胀得像只球!”
可也许所有让刘峰死爱的,都是假象的林丁丁。“我们就是好朋友,亲密归亲密。”小曼说,“我到海南去看他,他当时有个女朋友,很年轻,重庆郊区人。他不爱她,就是做伴。”
这段话讲述的是刘峰和小曼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虽然两个人生活在一起了,刘峰觉得如结婚是欺骗小萍。
电影是虚构的世界,回到我们的生活当中,该如何选择另一半呢?
是选择利益交换还是选择一个有趣的灵魂,抑或是其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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