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这二者在职责上有不少的相似之处,这也造成了清朝的巡抚跟总督就可以形成互相牵制跟制约的形式。
从品阶上来讲,总督为正二品的高官。大多数的情况下,朝廷为了方便总督统筹地方上的事务,会让总督挂上部院的官职,比如会授予他们什么兵部尚书、都察院,又都御史之类的,嫌在这种情况之下,总督就是从一品的高官,如果是挂了三殿三格的大学士,他的嫌就变成了正一品。你比如晚清的李鸿章,他就是以直立总督职加文华殿大学士的头衔,是正一品的大员。而巡抚则是从二品,朝廷为了方便巡抚统筹工作,也会授予巡抚兵部侍郎之职,这时候巡抚就变成了正二品。
那么清廷为什么要如此设计,给总督跟巡抚都额外加衔?其实就是为了两个事儿,一是为了分权,二是为了互相制衡跟监督。品阶上来说,总督高于巡抚,可是二者并不是上下级的关系,巡抚跟总督都是直接对皇帝负责,巡抚跟总督都有一个权利,就是密哲巨皱,就是说不管是巡抚还是总督,都可以通过这种秘密奏事的方式向皇帝检举或者揭发反映一些事情,这种密哲制度就让总督跟巡抚之间形成了一种互相牵制跟监督的模式。总督要是有什么意度,巡抚就可以以密哲的方式上奏皇上,朝廷就会第一时间知道地方上的义度。反之对于巡抚来说也是一样。
除此之外,总督跟巡抚都拥有地方上的人事权。清廷的总督跟巡抚都可以向朝廷举荐或者是提补官员。你比如说在雍正朝,总督可以向朝廷保举 3 名官员,巡抚可以保举两人,提督布政使司跟案察使司可以各自保举一人。这种人事权的分散,就会让巡抚跟总督在人事任命上产生一种滞后。
总督跟巡抚所辖的地方,他就不可能做到一家独大。总督看似拥有两省到 3 省之间的军权,但是他很难将这些地方上的资源全部都拿到自己的手中。在清朝,一般的情况下,总督是掌管军务的,而巡抚则是司钱粮、行民事等等事务,这样的设计就断了总督的财权,这就跟唐朝节度使那种所有事物都一把抓的情况就完全不同。
而且按照规制,不管是总督还是巡抚,每 3 年就要进行一次考核,巡抚跟总督都要进京跟皇帝述职,皇帝在听完总督跟巡抚的报告之后,觉得他行,再让他继续干 3 年,如果不行直接就换人。所以清朝这三年一次的经察制度就把总督的任免权牢牢地掌握在了自己的手中。所以他想靠短短的 3 年时间就在地方上布置自己的势力,从而去跟朝廷对着干,这是一件非常难做到的事。
而且清朝的总督跟巡抚的设置也是一直在变化的,你比如说清朝前期那会战事比较多,满清也没有完全吃透中原地区的情况,地方上的反抗也比较多。顺治跟康熙皇帝就任用了大量的汉人官员,充当地方上的督府之职。最典型的就是洪承畴,他一个人就总督了河南、山西、陕西、湖广还有四川五省的军务。在顺治那一朝,地方上的督府有一半以上都是由汉人的官员担任的。但是这个情况到了雍正跟乾隆朝时,又出现了非常大的转变。
随着战事的不断减少,汉官担任地方的总督、巡抚的人数就急剧下降,满旗或者蒙旗的官员就逐渐取代了汉旗的官员,这个时候汉人官员的比例就越来越少。这个现象说明了清朝的皇帝打心眼里是对这些汉旗的官员是不信任的。这也是清朝的皇帝对这些地方上的督府提前打了预防针,防止地方上的督府。他们有什么风吹草动,我全都换成自己人就得了。当然了,到了晚清,这种情况又发生了 180 度的大逆转,以曾国藩为代表的大量汉官成为了地方上的封疆大吏。总而言之,明清两朝在督府制衡上已经是玩得炉火纯青了,总督很难再像唐朝节度使那样去对抗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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