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在单曲循环的三首歌,一是《敬你》,一是《我多喜欢你,你会知道》,一是《你曾是少年》。
《敬你》是我在写上上篇推送的时候偶然间听到的,那时候我在写身边的一些来了又走的人。我们遇见的时刻注定是稀松平常,那至少分别的时候要轰轰烈烈一点,有一点仪式感。所以敬一杯酒给你,敬我们曾一起越过的大海高山。
可任凭山海巍峨辽阔,终有尽头,到底是意难平。
《我多喜欢你,你会知道》是我打算在公司年会上唱的歌。报名的时候报上去8首歌,目前暂时选定了这首,邵姑娘说比较适合我的音色。希望明年我的生活也会像这首歌一样甜,而且我也有非唱这首歌不可的理由。公司的小姐姐说,她觉得我一定是会勇敢地向自己喜欢的人表白的那种人。我确实希望我能这么勇敢,可事实上的我真的不是。这22年以来,我在感情上做过的最勇敢的事就是,在被喜欢的人表白的时候回答,我也是,还是在他不断逼问的情况下。我检讨过自己,一向自诩为浪荡不羁的我为什么面对感情问题时活得这么别扭,我分析是因为害怕。
我害怕自己不够好,不能让别人喜欢;也害怕自己的感情受到轻视和嘲笑;更害怕表白之后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对方。归根结底,我觉得我的感情是可耻的,我羞于表达自己真实的喜欢。
在感情上我就是个胆小鬼。
可当胆小鬼勇于表达感情,那一刻是珍贵的。
《你曾是少年》是我最近真正的心头好,不为任何人或事的,我真正喜欢的。邵姑娘给这首歌的评语是“励志”,我觉得它是“戳心”,它戳中的是我的心。
我们每个人都曾不可一世,仿佛世界尽在手中。那时候的一切都是能够通过努力获得的,动动脑子复杂的题目就解开了,勾勾手指喜欢的少年就过来了。那时候最大的烦恼是,这次考试为什么没考好,和,他为什么把外套借给别的女孩子穿。
真的,都十年过去了,我仍然对一幅画面耿耿于怀:我喜欢的男孩子的外套穿在别的女孩子的身上。
我甚至清楚的记得一切细节。那是一个周末,我和同学们一起走在去补课的路上,我在马路牙子上一蹦一跳,和身边的朋友们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然后,一个不经意的回头,我发现一个女孩子身上穿着一件熟悉的牛仔外套,它之前原本是穿在我喜欢的那个男孩子身上的。
那个女孩子那天穿了一个白裙子,怪好看的,好看得让我生气。
在我发现这个事实的下一秒,我将视线转向那个男孩子,彼时他在和朋友嘻嘻哈哈的聊天,很开心的样子,开心得也让我生气。
那天天气阴沉沉的,我的心也突然变得阴沉沉的。
我后来和那个男孩子生了好久的气,他懵懵懂懂,我别别扭扭,最终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如果是现在的我,在那种情况下,我应该会支支吾吾地问他,你为什么要把外套借给别的女孩子穿?哼!用半是娇嗔半是认真的语气。
我都能想象出他这个时候的笑容。他会又期待又害羞、带着憋也憋不住的笑意对我说,以后不了,以后我的外套只给你一个人穿。
这样的场面多美好啊,可惜我当时不懂。
可正因为不懂,所以才珍贵。
那时候我心高气傲,说我要去东北育才,要考上海复旦;那时候全班同学的英语演讲稿上都是清华北大;那时候我以为我想要的一切我都能得到。
可事实是,我接受了保送,去了市高中;我只是也只能在复旦的校园里留下过属于我的足迹;我班上的同学没有一个考上清华或者北大。
我甚至,连我喜欢的少年都留不住。
和旧朋友聊天,他说他已经接受自己是个普通人,就这样过着一眼望得到头的日子。我没办法站在他的角度上去看问题,没办法感同身受他的过往经历。我也不能评判这样的生活是好或者不好,但我不愿意承认这就是事实。
我想每个选择背井离乡的人都是这样想的。你明知道你回到家乡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没有房租的负担,家里能为你提供一辆代步的小车,朝九晚五,闲暇时出去旅旅游,找个志同道合的人谈谈恋爱,如果没男朋友就相相亲,小日子过得风生水起。
我无法断言这样的生活不好,但这种生活让我恐慌。我可能真的会在夜半时分惊醒,问自己,我是不是真的就这样过这一生?
最近在读蒋勋的《孤独六讲》,他强调我们应该学会和自己对话,了解自己真正的需求。理论我是明白的,可我不知道如何实践。我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去和自己对话?独自静静地思考?写文章剖析自我?或者询问他人眼中的我是怎样的存在?
我其实是不太懂得如何认识自我的,我仿佛对外是一个样子,独自一人的时候又是另外一个样子。我有时候逞强,我口是心非,可当我对邵姑娘认真的剖析自我的时候,我会发现我根本不是那样的一个人。我有时候会觉得自己过往的一言一行很是过火,甚至怀疑那是否当真是自己所为,带着一些瞧不起自己的态度审视自我。可也许下一次我还会如此作为,兴致来了的时候全凭着一时冲动做事,不过脑子的,很容易被感染到。
就像我写这篇文,是因为我受到今天的写作讲座的感染。我不排斥我的这种情绪波动,我只害怕我的思维没有深度,被其他人的思想带着跑。
好在我一向活得自我。好在我终于开始思考,我到底要怎样过这一生。
我希望也能听到你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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