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之眼》是美国天才画家安德鲁·路米斯写的一本对绘画实践认知的书,书中有很多自己总结的对绘画规律的认知,把自学绘画的人平时会触摸到但又说不出来感觉的东西都表达出来了。展示了作者对艺术敏锐的感知能力,以及高明画家如何观察、认知世界。这不仅是一本教你如何绘画的书,更是一本怎么从不同角度去观察和思考世界的书。
书中总结了美的十二项基本要素:统合感、简洁或清晰、设计、比例、色彩、 韵律、形体、质感、明度、光感、主题的选择、 技法。
“统合感(unity):这种“一体性”将画面的所有特质结合成单一表现或整体表现,意即将设计、色彩、线条、明暗、质感和主题巧妙安排,结合为一种全面性的表现。
简洁(simplicity)或清晰(clarity):把跟主要构想无关的所有素材和细节变成次要,将主题简化为最基本的设计、形式与图案。
设计(design):意指块面、形式与色彩的整体关系。画面就是由设计创造出来的。
比例(proportion):意指画面中各个主题与各个部分的协调关系。比例失真(distortion)就不协调,不过某些失真或许是合理的,因为画家可能想要强调某个构想或情感。
色彩(color):这是美的要素中最有影响力的要素之一。
韵律(rhythm):也可称为节奏,虽然这项要素常被轻视或误解,却对画作美感有极大的贡献。所有生物和非生物都有韵律,从最微小的形体到宇宙的循环无一例外。没有韵律,形体就静止不动,也毫无生气。如同自然界的运作,相近色或线条的重复,或是形状渐进扩大或缩小,都能为画作创造韵律。举例来说,我们可以从树木本身枝丫和树叶的重复线条找到韵律,也能从斑马背上的线条,或花瓣和花朵纹路的线条发现韵律。
形体(form):形体结构与整体的关系是一项基本艺术原理。万物存在的样态,不外乎形体或空间的实(solid)与虚(void),而且两者不可或缺,无法独自存在。当画作中的物体形状经过巧妙的描绘和组合,并与开放区域形成适当的对比,譬如树与天空形成的对比,就会让画作具有“形体”。
质感(texture):意指对于表面的描绘。所有形体都有其表面特征,这一点就跟本身形体结构一样重要。以同样的表面特征描绘所有形体,就好像所有事物是由同样的材质组成的,这样当然不可能画出真正的美。
明度(value):明度和色彩,两者密不可分。要画出美,两者缺一不可。适当的明度关系能为画面创造光感并增添统合感。不正确的明度关系就会对画面美感造成最大的破坏。
光感(quality of light):这项要素最重要不过,画作中的光感跟实际照射于画面上的光线融合,成为整张画作的一部分。
光源必须跟形体的塑造、色彩的性质与明度以及质感有关。
主题的选择(choice of subject):这项要素提供给画家大好机会,充分发挥个人品位。画家可以从生活和大自然中,找到数不清的主题,从中挑选、设计和创造出自己专注的主题,展现画家本身对美的鉴赏力。
技法(technique):意指表现的方式而非表现本身。技法包括对于物体表面和质感的理解,以及对媒材及媒材应用之诸多方法的认识。技法是结合其他美的要素所做的个人表现。”
这书还要细读几遍,慢慢品味(比如关于简洁取舍、统合协调、主题焦点、……)……
摘录:
美并非画家的特殊资产,就算是不懂美、也无法重新创造美的人,也能发现美。爱好动物者和画家都能发现动物的韵律和优雅。其中的差别在于,画家设法以线条和比例的观点,找出形成这种韵律与优雅的条件,让本身的描绘能贴近真实并具有说服力。
大自然提供丰富题材让我们挑选,我们无法有效地如实复制眼前所见。因此,我们的选择能力、缩减并将图案对比区域编排为一个和谐构图的能力,以及利用铅笔或画笔的技法能力,这三者就决定画家的境界是否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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