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讲的东西非常多,很久没打字了。很想一气竹筒倒豆子似的全都倒出来,我本来是很能胡言乱语的一个人。但是想到结构啦,顺序啦,输出的思维要清楚啦,又憋闷的很。想象自己写出来的东西自己都没脸看第二遍,总是提前忍不住给自己定标准画框框,又拧巴又懊丧。
这两天在家重温了很多东西。从八九岁开始看的各种小说,到十六七听的歌。其实想想依然很惭愧,经典名篇读得还是太少了,大部分在小学,甚至是学前。现在翻开欧亨利,翻开陈忠实,读也能读得下去,可是感觉总不是以前读东西的那个意思。其一注意力的集中性大不如前,以前一本书能一看看到天亮,现在先要问问眼睛脊椎肩膀同不同意我一个小时一动不动;其二人长大事情越来越多起来,衡量自我再也不能只用念书和成绩这种单纯的维度,阅读自然也很难不功利起来。先行筛选,再找方法,求广求快又要保质,愧对老舍。“我哪能叫书管着我?”
曾经和室友zy讨论过侦探悬疑小说。那是很久以前了,正逢中图网打折,我买了很厚的一本《爱伦坡暗黑故事集》。之前在校内图书馆见过,但是我已经借到了数量上限。回头网上看见立刻下单,反正十几块也不算贵。
书到的时候我一边拆封,一边就和她聊起来。其实具体的对话我已经不太记得,但是她的一个观点我深有印象。大概意思是以我们现代人的角度看,爱伦坡以及他同时期的作家的侦探作品有点无聊没趣是自然的。因为其一那是侦探悬疑文学刚刚兴起的时候,它必然不会完美;二来过去的人受到工业科技水平的限制,想象力当然不会像今天这样丰富和蓬勃,和我们司空见惯的脑洞相比,可能还显得老套。但是这并不和他们是侦探文学大师相冲突,而且在许多后人的作品里,都能看到他们的影子。
如今已读了四百多页,深觉如此。从巴瑞的故事里看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红死魔的故事虽然简单,但是如此经典,合着今年关于游轮那条新闻一起看,简直是照进现实的文学创作母题。
另就个人感受提一点,不论在什么年代,什么国度,或温柔多情的,或摇曳生色的,还是女人们呐。不论是脸蛋红润的乡野姑娘,还是珠光宝气的贵族女眷,作家们无不费了大量的笔墨对美进行描摹和雕刻。有时光看一个作家怎么描写女人,怎么描写情色,读者不需要多老套也能把作者的性别猜个七八。
这让我想起以前读过的一个笑话:谁说男人花心呢?男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忠诚最专一的生物了。他们永远忠于美,可是全天下难道只有一个女人能呈现吗?流水线上的姑娘,不变的正是美啊。
这个笑话也不是给渣男洗地,而是解释了为什么世界上本来就没有渣男,所谓道德也只是阶级规则,而不是实质。
太宰治在《人间失格》的序言里有这么一段:
“我自幼体弱多病,长期卧床在家。躺在床上,我笃定地认为这些床单,枕头套,被套都是单调乏味的装饰品。将满二十岁时,才得知这些竟都是实用品。我颇感意外,对于人活于世的简朴,不禁悲从中来。”
托微博和当时记录习惯的福,我读这本的时候是19年4月。我不怀疑我记下这句话只有两个缘故;一是那时差不多算刚刚戒大酒,简直活着的每时每刻都对生命中的一切悲从中来;二是我6月的生日,差两个月,恰逢“将满二十岁”。
当然那本书不只摘下这一句在备忘录里,但不知为何就是对这句颇有偏爱。也许因为我自己就不怎样喜欢我的床单,枕头套,被套——生活里也许该有花哨,但不该花哨在这里。我自己购置的这类物品,无一例外都是有灰度的纯色。过于杂乱又搭配古怪的色彩,也未必不是家用风格,只是有时候眼前缭乱,影响睡眠的心情。
关注了一些微博情专好一阵子。分类也挺清晰,教道理的,教心法的,教表演的,也不算大开眼界吧,套路这种东西自古有之。好了讲叫阴谋阳谋权谋,坏了讲叫耍聪明的把戏。我小时候想不通为何情之一字,杀人诛心,兵不血刃。现在发觉光是“情感咨询”这一门事儿就养活了无数人。问几个傻问题算得了什么?砸真金白银算得了什么?君不见法制节目,情杀是情杀,由爱生恨,仇杀何尝不是情杀啊。
情和那些床单,枕头套,被套有什么共通性?
装饰品?有张床要睡觉休息,就离不开这些铺铺垫垫的玩意,确实有装饰生活的功能。至于单调乏味是价值判断,难说。毕竟新鲜玩意到手,总要宝贝些时候。日子久了激情褪去,如何是好呢。
实用品?谁家床上没有床单被罩?实用没错了。万一只能睡草甸子,铺层布也不那么扎,还能御寒。
必需品?如果是没有床单被罩,也不是睡不了觉吧。就别说床垫子,就算是块硬木板,睡一宿那还能咯死谁吗。
想完其实自己觉得很懊恼。因为不是自然的流露和编织,觉得有点刻意,有玩弄文字自作聪明的嫌疑。但是每次看到有博主开班收费教“如何挽回前任”,“如何打造人设”,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从细枝末节推断是不是被爱,看到各类形形色色的咨询和投稿,相亲帖扒皮帖控诉帖,看到有人寻觅,有人嘲讽,有人说教,有人欢喜,有人伤心,有人愤怒。心里乱七八糟,不知如何下笔。
只知芸芸众生千百态,我也是那堕入污泥的面具中的一副。
为何要牵强攀比?为何要较量算计?
输如何,赢如何?失如何?得如何?没有输何有赢?没有失何来得?
被文学作品浇灌的与现实脱节的精神,竟以为人之情痴、义高、信厚、诺重可惊可叹,是世之常事。后得知一切被传唱和歌颂的,正因为罕见和稀缺,才被传唱和歌颂。
究竟是事多艰,还是我看不穿?
什么东西的琳琅满目,比得上这世界上的人和事情琳琅满目?
什么东西的杂乱无章,比得上这世界上的观念交错杂乱无章?
我听过一些慢情歌,这其实是我最讨厌的一个音乐类型。我对音乐宽容的很,只有它能和讨厌两个字挂靠,一听就让人叹气。这种歌分两类,一类是《后来》和《十年》,一类是《幻听》和《大火》。前者唱规律,后者唱感受。
这世上的道理是这样的,永远不要想自己是特别的那一个,学过一点统计就知道。幻想和迷茫一样是年轻的特权,现实的引力,会慢慢击碎一切不切实际的七彩泡沫。不必奢望,也不必期待,花期有时,一切自有答案。
我背《木兰词》的时候,也不懂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初见又是什么稀罕事情了?可如今我只希望我不会年岁渐长到无可挽回,才知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分量。
是这样的,教会你爱的人,都会回到人海,错过不会重来。
是这样的,不论是不是能相见,不论是不是做朋友,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那一年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逝,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我想,最适合恋爱的年龄,大概是16岁到21岁左右吧。当然每个人有差别,不能这样简单地断言,不过比这小就恋爱的话就有点还像小鬼头似的,看起来有点好笑;相反的,到了20几岁之后,现实上的种种就会纠缠进来。而年纪增加的话,多余的智慧也跟着来了。唉,就是这样。”
他说你性格太敏感太风花雪月了,你将来怎么在社会上混?
我想说这就和我根本不会在我不愿意在其面前喝醉的人面前喝醉一样。我若不能滴酒不沾,宁可手心攥着刀片,老娘千杯也不倒。
我看着你的眼睛,我能想象你身体里的骨骼和筋脉怎样协作,肌肉怎样运动,血液怎样奔流。你怎样出生,怎样长大,又怎样变老和死去。我拥抱你,如同拥抱上天赐我的神迹,这神迹降临的一瞬息。我对人类的景仰、眷恋和好奇,你是唯一的载体。
远隔山海,一步重城,扁舟万劫,感恩命运先赐予,后剥夺,又温柔打赏。
不忍浪漫,徒有悲情,恨不共死,心如刀割。
曾经有一年暑假,我一口一口地咽掉没糖也没奶的纯美式,小心不叫桌子上堆满的练习册和草纸把杯子碰翻。我心无旁骛,孩子的灵魂没有重量,下一秒好像能飞起来。揉揉眼睛,脑子里只想着算下一道题。
黎明时分,蛙鸣蛐曲还没完全销声匿迹,更衬得周遭寂静。窗户没关严,微风一阵一阵拂进,挟有露水和泥土的气息。
此去经年。现在想来依旧觉得,人生最惬意,不过如此。
“掌握失去这门艺术并不难。很多东西似乎本来就是会失去的,失去了,便不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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