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基本理論
十二因緣
释迦佛把有情生命在世間流轉生死的過程分為十二階段: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生、老死。這十二個階段像一個圓環,是一個不斷輪轉的過程,每前一階段都導致後一階段的生起,即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明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故稱十二因緣。《佛說入胎經》對十二因緣有詳細的說明。
生命在未建立意識以前是混沌无知的,對真如實相不明了,我們把這種狀態稱之為無明。
讓我們從無明開始,看一段生命的過程。生命從何時開始呢?從一個人死了之後,精神和物質分離的那一剎那開始。
一個人在死亡後的三天半時間當中,一直處於昏迷狀態之中。死亡後的三天半到四天,他的神志開始清醒,物質和精神開始分離,即進入中陰身階段。此時,即是初七的開始。中陰身是此一期生命雕亡,彼一期生命還沒有形成的這一階段,其最長的階段是四十九天。這四十九天中,根據一個人的善惡,業力的輕重確定他下一期生命的流轉方向。此時也是生命能夠超生的大好機會,只要方法得當,中陰身依然可以獲得解脫。很多的大惡和大善之人沒有中陰身,直接墮入地獄或往生凈土。除这两类人之外,其餘的人都要經過中陰身這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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