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被冷醒,于是今天成为了近期最早起床的一天。
穿着严重缩水的棉质睡衣,裤子快短到膝盖位置,让人有种一夜长高的错觉。露出的一大截腿冷飕飕的,感受到冬日的气息已经来临。
这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冰凉的空气可以让我保持着清醒的状态。寒冷作为对比的存在,让一切散发着温暖的食物都更加让人喜爱,比如热腾腾的疙瘩汤,面食,就连喝一口白开水都能明显感受到暖意流遍全身,时常有种“又活过来”的新鲜感。
在会下雪的南方城市待了四年,没有暖气的室内总是越待越冷,第一年的时候,右手的无名指被冻得皲裂,又红又肿,依稀可以看见裂开的口子。寒假回家,父亲在饭桌上瞧见这道口子,第一次发出了亲切的关怀:“这手怎么冻成这样,看着很疼啊。”
我不知所措地愣住了,过了一会,尴尬地回应说:“看着确实有点可怕,但是基本不怎么疼。”这不是敷衍,也没有故意编造谎话。肿裂的手指确实没有很疼,可能是被冻得麻木了,也可能是我的痛感比较愚钝。
过了一个月的寒假,这道口子在温暖的老家气候中慢慢愈合,留下了一小块黑色印子,仔细盯着看久了觉得整只右手都丑的难看。
从这年之后的每一年,只要一降温,我就会戴上毛线手套,洗衣服的时候也会套上一双塑胶手套保护双手。每次大家睁着奇怪的眼睛看着我的时候,我就会带着尴尬的笑将冻伤的事说上一遍。
四年过去,我攒下了好几双各式各样的毛线手套,有露指头的,有露指头带个小帽的,有全裹的,还有皮的……然后再也没被冻伤过。
那道冻伤又愈合的伤口在平时已经看不太出来了,但是遇到很冷很冷的气候,手上太凉的话还是会显出一片灰色的印子,所以它其实一直都在,并未真正消失。这听起来跟其他遭遇受伤的情况也很像啊。
原来受伤的另一个积极层面就是不断提醒我们要学着保护自己不再轻易受伤……没想到多年之后的今天,那只冻伤的无名指被我说成了一个励志故事。
虽然冬天曾经让我受伤,但我也是在那四年里更加疯狂地爱上了冬天。
南方城市遇到降雪的情况极少,四年里,我只见过两次天空中飘下的雪片。第一次是2013年元旦过后,正是期末考的那段时间,坐在空荡荡的教室里背着题,不经意往窗外看了一眼,发现外头零零散散飘着白点。
赶紧叫隔了好几桌的室友看窗外,她高兴地告诉我说,“外面下雪了!”接着两人不约而同地凑近玻璃窗,盯着外头飘下的雪。
室友虽然也见过雪,但是和没见过雪的我一样激动。
我们并没有兴高采烈地跑到外面去,可能怕外头太冷了。看够之后,我们俩各自回到座位上继续复习。下雪的时候发现周围都变得十分宁静,我时不时抬头望向窗外,似乎能听到雪落下的声音,油然生出一个念头:世间真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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