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对小乔也很反感,学了几句洋词儿,不时地夹着用,就像羊群里冷不丁蹿出了一只骚狐狸,或者说像是汉语里夹一洋屁,事事儿的,实在让人讨厌。
钱钟书在《围城》里写过对中英文夹杂的评价:
“跟外国人来往惯了,说话有个特征——喜欢中国话里夹无谓的英文字。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另外,我对小乔也很反感,学了几句洋词儿,不时地夹着用,就像羊群里冷不丁蹿出了一只骚狐狸,或者说像是汉语里夹一洋屁,事事儿的,实在让人讨厌。
钱钟书在《围城》里写过对中英文夹杂的评价:
“跟外国人来往惯了,说话有个特征——喜欢中国话里夹无谓的英文字。他并无中文难达的新意,需要借英文来讲;所以他说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本文标题:“事事儿的,实在让人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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