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肉瘤(2)治疗

作者: 晨翕 | 来源:发表于2021-06-09 07:53 被阅读0次

    治疗:以化疗和手术为中心环节的综合治疗(术前化疗+手术+术后化疗)

    一、骨肉瘤化疗

    (一)常用药和方案

    1.常用药:氨甲蝶呤(MTX),阿霉素(AMD)、顺铂(CDP)、异环磷酰胺(IFO)、长春新碱

    2.常用方案:大剂量MTX-CF;术前化疗(术前静/动脉化疗);术后化疗(术前疗效好——延用;术前疗效差——调整改换药物;1年)

    3.注意:①术后早用药;②足量、多药联合、交替用药;③规范化化疗

    (二)动脉化疗栓塞:通过化疗药和栓塞双重作用,从而减少肿瘤血供,促使肿瘤坏死,缩小肿瘤,利拜术

    二、手术治疗

    1.截肢术(主):肿瘤浸润广泛,神经血管受侵犯,邻近肌肉皮肤广泛受累,患肢已无法保留

    2.改良截肢术:尽可能保留肢体部分功能

    (1)Tikhoff-Linberg肢体段截术:肱骨上段骨肉瘤,主要神经血管未受侵犯,手术将神经血管保留,将肿瘤段的骨、肌肉和皮肤一起切除,然后将前臂上移固定于胸壁,主要血管可切除多余部分后重新吻合。

    (2)salzer手术/下肢旋转成型术:适用于发生在膝关节旁的骨肉瘤,主要神经未受侵犯。

    3.保留肢体手术

    (1)实施条件:

    1)骨肉瘤范围较局限,病变主要在骨内,或累及周围软组织的范围较局限,主要神经血管为受侵犯,估计手术可完整切除肿瘤,并可达到外科分期中的范围切除边缘。

    2)切除肿瘤后仍有正常肌肉维持肢体一定的功能,皮肤应完好。

    3)有条件开展书前和术后化疗。

    4)活检部位需要完整切除。

    5)有肿瘤切除和各种肢体重建的技术

    6)无远处转移。

    7)儿童骨肉瘤应多考虑作截肢改良截肢

    (2)肢体重建方式

    1)假体置换:①优点:术后早期肢体活动,不受化疗影响。②缺点:远期效果欠佳,可发生松动、假体折断等并发症。

    2)自体骨移植:可采用吻合血管或游离自体髂骨或腓骨移植修复骨肿瘤切除后的骨缺损。

    3)异体骨移植:以异体半关节移植重建肢体,还可同时结合自体骨移植、给予骨形态发生蛋白等辅助措施,促进骨的生长。

    4)肿瘤骨灭活再植

    5)复合重建:以异体骨、自体骨和人工假体结合应用重建肢体,可发挥各自的优点。

    6)关节融合术:适用于股骨下端/胫骨上端骨与软组织切除的同时,维持关节稳定和运动的肌肉也被切除,已不适合功能重建的青壮年患者。

    7)旋转成形术。

    4.肺转移灶的手术治疗原则:

    (1)原发瘤必须完全控制活能够完全控制;

    (2)没有无法控制的肺外转移;

    (3)转移瘤能完全切除;

    (4)预计术后能保留足够的肺组织;

    (5)患者能耐受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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