蝴蝶辍学之后,先是给县城的一家小饭店当服务员,扫地,洗碗啥的,天天要干十几个小时,工资却不高,但是比起之前没钱花的日子,自己挣钱自己花还是感觉蛮有成就感的,剩下的钱还能补贴家用,尤其是弟弟出事之后,那种感觉就更加明显了。弟弟是在蝴蝶的母亲去外地拾棉花的时候出事,和一帮比自己大的几个孩子一起偷窃,被人家抓了个现行,进去了,没办法,只能想办法往出来捞,可是家里没有积蓄,这样全家人就的想办法,最后这个责任只好落在了年小的蝴蝶身上,因为她在外面干事群,每天接触的人多,可以打听打听,当然,最重要的是她要好好赚钱,这样弟弟就出来的快,事情隔了几个月,一家人七凑八凑的,总算凑够了一两万元,才将弟弟捞了出来,因此蝴蝶也成了全家人的大工程,座上宾,大家无论大事小事都想着应该给蝴蝶说说,和她商量商量,甚至是直接听取她的意见。
但是在饭店打工的蝴蝶,因为身边有了自己的另一群朋友,她突然间长见识了,觉得这个小地方容不下了,她应该去更远的地方发展,她应该去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地方挣钱,当然,随着打扮的技巧越来越娴熟,越来越高,她越发觉得自己有这个资本去外面闯荡一番,否则都对不起自己的一身好皮囊,当她滋生了这样的自信,她就觉得一切都是云淡风轻了,她可以无所顾忌踏上离开家乡的火车了。其实第一年出远门,她并没有找到理想的地方。
那是一年秋天,七八月份的季节,她和母亲还有一些大妈,一起去了遥远的新疆,当了一名拾棉工,从早到晚在棉花地里摘棉花,早上刚进地,露水湿漉漉的,总是弄湿她的裤子和布鞋,可是有什么办法,但是想到两三个月之后就能拿到比以往多的钱,就觉得这一切都不是什么难以跨越的难题了,但是她心疼她那双细嫩的手,还没干几天,就已经被棉花上的刺炸的稀烂不堪,到处是口子,一双白嫩的手没几天就变得黑乎乎的,没离开之前,她就在心里对自己说,以后再也不摘棉花了,请也不来,八抬大轿抬也不来了,事实上就是如此,她做到了,此后再也没有当过拾棉工。往后每年过完年,她都是和母亲分道扬镳,母亲因为没有文化,但是力气好,依旧年年去当拾棉工。她则不同,有一年在电子厂,有一年在皮包厂,总之是干一年半年就换一个地方,更打游击似的,钱虽然挣得不多,但是心开朗,建了世面,她越发家乡的破败不堪,尤其是她那个看着都倾斜的土房,她的目光就要下垂一会。在打工期间,她可是眼光高,工厂里的男人一眼都瞧不上,后来没想到还是看上了同一个厂的男工人,那人是给衣服贴标签的,工资相对轻松,最重要的人,那人算起来和她还是同乡,只不过在另一个县城而已,来去车程两三个小时,也不算远,但大人始终觉得远,一直有的不乐意,可是也没有办法,只能听之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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