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经济与法》)夫妻反目,视若仇敌,访谈小李电话录音:你来的时候给我小心点,小心我弄死你。签下一纸“借精”协议,埋下祸根,访谈于先生:想要个孩子想疯了,到处跟朋友说,要找一个男的给她捐精,她要做个单亲母亲,风波骤起 纷扰不断,敬请收看经济与法《“借精生子”的荒唐协议》
《“借精生子”的荒唐协议》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与法》5月19日20:00播出。
2017年1月16日下午广州市某小区,于先生在小区走走停停,躲在树后拿出望远镜张望,他说:“我得隐蔽点儿,不能让她发现我。”这位举止怪异的男子姓于,家住广州市。来到这个小区,是为了找人。于先生大白天这鬼鬼祟祟的举动,不时引来旁人侧目。于先生跟我们说,他这样做实属无奈。
这时现场一位女士说:“我说过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踢人的妇女就是于先生的妻子小李,被她踢打的于先生,毫无还手之力,夫妻俩发生如此激烈的冲突,究竟有怎样的深仇大恨呢?于先生说:“我要见我女儿” ,两人争执的根源就是妻子小李把孩子藏了起来不让他见,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女儿了。父亲要看望自己的亲生骨肉,这本是人之常情,可这位母亲为什么要恶言相向,甚至还施以暴力呢。于先生说,两人争执的根源就是妻子小李把孩子藏了起来不让他见,他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女儿了。
被打的男子于先生,今年50岁,现住广州。看看他这家庭关系着实有点儿尴尬:想要看自己女儿得偷偷摸摸地去,而且还见不着;跟自己老婆关系紧张,甚至得忍气吞声;就连丈母娘也冲出来说没有这个女婿。要说起来,在一年多前,于先生和小李还是恩爱的小夫妻,生活也温馨甜蜜,随着孩子的出生,两个人的感情更加稳定。但为什么时至今日,这夫妻二人形同路人,甚至剑拔弩张;而做父亲的想见孩子一面都见不到呢?于先生说,这一切的一切,要从自己当年和妻子签订的一份协议说起。
1990年,于先生在国内大学毕业后就直接去了美国一所著名高校读书,硕士毕业后留在了美国工作,收入相当可观,事业也小有成就。可于先生在国外的这些年,一直都没有碰到合适的对象,结婚的事儿就这么搁置下来。直到2010年,于先生准备回国发展。
于先生回国后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老人家年事已高,一心想看到儿子赶紧结婚生子。迫于父母逼婚的压力,再加上同学的劝说,于先生开始时不常地去相亲。在别人眼中,于先生收入高、学历高,择偶的要求也高,2012年10月份,于先生的同学给他安排了一次相亲,女方正是于先生后来的妻子小李。于先生说:介绍人是我最好的哥们,铁哥们,是我中学的同学。现在是个企业家来着,他同时呢也是我老婆的客户,是香精行业,卖香精的。我老婆是个金牌销售,卖香精好厉害的。那他,我的铁哥们是她的客户,他就说唉,不错,这个女孩子,为人办事都是很得体很靠谱,很会做人。就介绍我们认识了。
时年已经34岁的小李是一家公司的销售经理,收入不菲,而且还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广州置办了房产和私家车。在朋友的眼中,于先生和小李都算是成功人士,也都老大不小没找对象,就努力撮合两人在一起。
于先生:就在2012年的10月份第一次我们俩见面。吃过一顿饭,完了之后呢,反正可能大家都不是太满意吧。我那个时候还想着就是找个大美女,我老婆呢就个子比较矮,所以觉得不太满意。她为什么不满意我,我就不知道了
于先生和小李的初次见面就这样结束了,两个人出于礼貌留下了联系方式,但之后,谁也没想过会跟对方再联系。可没想到,一年半之后,各种机缘巧合,于先生和小李再次走到了一起,而从中穿针引线的还是他们相亲的介绍人。也就是这次见面,为后面几年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埋下了伏笔。
于先生:两年之后,2014年9月份。我突然又接到这个哥们的电话了。他说你还记不记得两年前给你介绍小李,我说记得记得,他说她现在呀年龄大了嘛,35岁了,想要个孩子想疯了,到处跟朋友说,要找一个男的给她捐精,她要做个单亲母亲,生个孩子出来,赶紧,因为时间不等人了。他说我们都挺想帮她的忙,结果一想呢就是你们俩两年前就相亲认识了。
故事讲到这,我们得先解释下这个捐精是怎么回事。通常意义上的捐精,指捐精志愿者通过精子库或相关机构,把精子捐献给想要孩子的不育不孕夫妇或求精者,是供精与求精方在不发生性关系情况下,使对方达到受孕目的的一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精子库工作者根据“双盲”原则,通过密码制度,对供输双方进行编号,隐匿供、受精子方的真实身份。
而小李所需要的“捐精”,并没有通过正规合法的渠道,这件事听起来很荒唐。但是在国外生活多年的于先生却对这个提议很感兴趣,他觉得可以帮朋友的忙。
再次见面,于先生和小李竟然情投意合,见面一聊就是几个小时。于先生说,他们两个都是被家人逼婚的苦命人,彼此的处境感同身受,自然多了很多共同语言。随后两人从聊人生慢慢进入正题,商量起小李到底怎么才能成为一个母亲。
于先生说,按照小李的意思,于先生只负责提供精子,自己不会跟他发生关系,所以孩子出生以后,于先生也不能成为孩子的父亲。但于先生考虑到,如果造人成功,小孩子身上毕竟流着自己的血,于是就向小李提出了自己的两个要求。小李当时就答应了有关探视权的要求,但是对于第二条却言辞拒绝。同时她还让于先生写下了一份协议,自愿放弃抚养权。
于先生和小李两个人就这样开始了所谓的“造人”之路,尽管他们很努力,但天意弄人,两个月很快过去,小李依然没有怀上孩子。两个人带着怀疑,就去到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结果如一盆冷水泼在了于先生头上。结果发现我是弱精。百分之一点几,还是百分之七点八我忘了。
于先生说当初自己不为钱,只是想帮人,而在之后两人的相处中,小李认为自己细心体贴,条件不错,甚至对自己产生了好感,还有了进一步发展的打算,为此还推掉了中间人介绍的另外一个相亲对象。这个时候,于先生对小李的感情也越来越深,加上抱着帮人帮到底的想法,于先生又帮小李联系了精子库和其他捐精者,可小李似乎对怀孕生孩子的事儿很着急,同时也顾虑重重。
因为之前都是靠人工授精的方式,于先生从没有和小李同房;这一次,或许是抱着最后一搏的想法,又或许是情之所至,于先生和小李发生了关系。在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同房后,奇迹发生了。
2014年11月底,小李突然怀孕,于先生仿佛做梦一样,这也意味着年近半百的他要做爸爸了。于先生说,本以为几个月的相处下来,和小李顺理成章到了谈婚论嫁、共同养育孩子的地步,却没想到小李却想一脚把他踢开。
2015年3月5号,在小李发现怀孕三个月后,她拿给了于先生一份自己起草的协议书。协议中写道,不论婚姻期间,或是离婚后,男方自愿无条件放弃夫妻共同拥有的一切房产、存款等,自愿放弃子女的抚养权,签协议的当天,于先生和小李立刻就领了结婚证。为了让妻子小李安心养胎,更为了她高兴,于先生买钻石戒指、买豪车、买各种礼物送给她。2015年7月底,两人的孩子出生了。
于先生的爸爸妈妈对这个孙女更是疼爱有加,虽然年事已高,但隔三差五搭地铁转公交,花上一个多小时时间,去到小李居住地小区,探望儿媳妇和孙女。
快乐时光只维持了两个月,2015年的11月,在女儿出生4个月后,小李提议希望一家人可以改善生活环境,她还看中了一套102平方米的房产,但于先生和自己两人名下都有多套房产,不能再购置新的房产,于是提出假离婚以小李的名额购买。
这个时候,小李又拿出一张自己起草的《自愿赠予房屋首付及相关还贷协议书》让于先生签署。这份协议写到,买房子的首付款为于先生无偿赠予,同时于先生还要为房子还贷款,即使离婚也要一直还贷。
于先生并没有把签署这份协议的事儿告诉妈妈,只是说了准备跟小李假离婚买房的打算。对于这个计划,于先生的妈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妈妈的一句话,让被喜悦冲昏了头脑的于先生顿时清醒了起来,买房的大事儿究竟该如何处理呢?2016年1月,为了帮儿子解决这个困局,妈妈就答应用自己的钱,全款买下小李看中的那套商品房,但唯一的条件,就是房产证的名要写妈妈自己的名字。
为了息事另人,于先生再次妥协,给了小李30万现金作为生活开支,但是,于先生说,就是这样却换不回老婆的心,2016年4月,小李以生活琐事为由提出离婚,并把正在照顾宝宝的于先生和于先生的母亲赶出了家门。
2016年5月,小李委托了律师正式起诉离婚,并要求于先生一次性支付108万女儿抚养费,从那一刻开始,探视女儿的大门正式被关闭。
2016年7月31日,是于先生女儿的一周岁生日,于先生的父母想去给孩子过个生日,就再次跑去了小李的家里。这也是老两口最后一次看到自己的孙女。为何枕边人会瞬间变成了陌路人呢?为了尽快解决这个困局,他聘请了律师和老婆对簿公堂。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于先生和小李的离婚纠纷。在等待判决的日子里,于先生和自己的代理律师也曾经去过小李的住处,想要见见孩子,但最后的结果让他无比伤心。
2016年12月16日法院作出判决:原被告均为大龄青年,结合在一起殊为不易,况婚前婚后均有共同生活,双方应有一定的感情基础,现生儿育女,双方更应珍惜。不准许原告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时至今日,于先生和小李仍然是合法夫妻,于先生也有权利随时去看望自己的孩子。但是拿到判决书的小李,仍然不允许于家人前去看望孩子。
最终,两人都被民警带回渔珠派出所进行协调,随后居委的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正所谓清官难审家务事,居委会工作人员说,其实他们已经调节过很多次,但每次都是徒劳无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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