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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贝斯的丽莎》和《雷雨》里的鲁妈

《兰贝斯的丽莎》和《雷雨》里的鲁妈

作者: 方太婆 | 来源:发表于2018-09-02 13:18 被阅读27次

      《兰贝斯的丽莎》是英国毛姆作家早期作品,这老头成名以后的小说就多是描写上流社会的事情了。兰贝斯当时还是英国的贫民窟,居住在那里的人受教育程度低,大多在工厂里做工。

    《兰贝斯的丽莎》和《雷雨》里的鲁妈

      为什么要和曹禺戏剧《雷雨》放在一起呢?

    一、两个作家都是同时代的戏剧家。

      毛姆的戏剧创作在英国很受欢迎,生于1984,卒于1965;而曹禺也是戏剧高手,生于1910年,卒于1996年,《雷雨》就是其早期戏剧代表作。当然稍有不同的是,毛姆成名后,全球各地到处游历,创作一直很多,而曹禺后面的创作力基本枯竭了。

    二、丽莎和鲁妈外貌都足够美。

      丽莎的美丽,小说花了很多篇幅描写,整个兰贝斯的男人都为年轻貌美的丽莎而着迷。鲁妈,即侍萍,年轻时肯定相貌也很美,否则周家大少爷怎么会那么喜欢呢?已经生了一个号孩子周萍,怎么可能又生一个孩子,也就是鲁大海呢?

    《兰贝斯的丽莎》和《雷雨》里的鲁妈

    三、女主角都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丽莎本来是有一个很靠谱的结婚对象——汤姆,丽莎趁着年轻貌美,对汤姆不甚留意,倒也无妨,从小一直缺失父爱的丽莎最后还是会嫁给汤姆的。然而正处于少女时期的丽莎没有父爱,只有一个整日酗酒的母亲,她不能分辨出什么是真正的爱。

      恰巧一个可以做她父亲的成熟男人出现了,他身强体壮,和丽莎交流直来直去,而不是像汤姆一样自卑胆小,经过几次接吻和看戏,就彻底把丽莎变成了他的情人。

      鲁妈,即侍萍,外貌美丽,手工也很好,从《雷雨》戏剧中,我们了解到她在周朴园的纺绸衬衣又是绣个"萍"字,又是绣朵梅花的。应该说是理想贤内助,"上得厅堂,下得厨房",随便嫁个门当户对的人家,应该可以妥妥地度过此生。可是他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恰好遇见的是周公馆的少爷,因为侍萍的母亲就是周公馆家的梅妈。

    《兰贝斯的丽莎》和《雷雨》里的鲁妈

    然而,来自英国兰贝斯的丽莎和来自中国无锡的鲁妈,命运却还是有很大不同,这个不同就真的不是个体所能能控制的了,而是社会的大环境所定。

    一、她们的生活水平很不一样

      丽莎虽然没有父亲,只有酗酒无度的母亲,但是丽莎有一份工作,不仅够自己开销,为自己做漂亮的新衣服,还可以贴补家用。周末还可以去跳舞,去郊游,去看戏(当然书中提到的唯一一次看戏是和吉姆一起去的)。 丽莎所在的阶层是英国贫民社会,那里的人大都是在工作日去工厂做工,法定假日他们也会去郊游,看看他们郊游时带的午餐吧。"猪肉馅饼、干腊肠、香肠、冷土豆、煮得很老的鸡蛋、冷的腌猪肉、小牛肉、火腿、蟹和虾、乳酪、黄油、牛油布丁以及糖饴,还有醋栗挞、樱桃挞、面包,然后又是黄油、更多的香肠和猪肉馅饼。"可以看出,丽莎丝毫不需要为生活费用发愁,顶多是防止自己的母亲把生活费都用来酗酒。

      鲁妈的生活环境怎样呢?他的母亲是周公馆的梅妈,而我们从《红楼梦》里就能清晰知道,大家庭里的侍从们是没有独立人格的,自称奴才,年少的侍萍就是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侍萍吃的饭菜质量可想而知,基本是吃周公馆家的残羹冷炙。她的休息时光呢?应该是没有的吧,除了睡觉,基本就都算是为周公馆的服务时光了。

    二、她们的思想意识大相径庭

      丽莎是出生在一个相当成熟的工业国家,她在经济上自给自足,她是真的在按照本心生活,她不喜欢年轻生涩的同龄人汤姆,她爱上了有家有室的老男人吉姆,并与之发生了一段美好的关系。应该说她在行使她自己自由选择的权力,她的内心始终是纯洁无暇,明澈清净。

    而年轻的鲁妈呢?她爱周朴园自身吗,还是爱周朴园所代表的权势和富贵呢?这实在是难说。至少她不是全心全意地爱着周朴园这个人。在《雷雨》中,她说:"她嫁过两次……都是很下等的人,她遇人都很不如意……",由此可见,在鲁妈的心目中年轻时遇到的周朴园,是很上等的人。她自己那个时候就是幸运地攀到了高枝。还有这样一句话"你自然不会想到,侍萍的面貌有一天老得连你也不认识了",这句话是不是很像中国古代里"以色而事人,色衰而爱驰"的女性,这样的女性是没有爱,也不会爱的,所有的目标只是体面活着而已。读到这里,不禁思忖着侍萍对周朴园的爱到底剩下几分真。当然周朴园对侍萍的爱也是假的多些,要不然就不会再得知鲁妈就是侍萍之后,忽然严厉地说"你来这里干什么?",言下之意,就是说当年你委身于我就是看中我的富贵,撵你走是因为我要追求更多的荣华富贵,你现在出现,无非就是继续企图讹诈我。她们两个在享受完年轻人的激情,并有两个男孩之后,剩下的东西也就寥寥无几了。

    《兰贝斯的丽莎》和《雷雨》里的鲁妈

      当然,幸运的是,年轻的鲁妈有一个靠谱的母亲,她剩下鲁大海三天之后,就被周公馆赶走,怀抱着奄奄一息的鲁大海,奇迹的是她居然活了下来,而且还能继续工作,这原因只能是她靠谱的娘家人悉心照顾的结果。而丽莎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在她和吉姆的恋情逐渐深入的时候,吉姆的老婆也忍无可忍了,最终在大街上与丽莎扭打在了一起,两人大打出手。而这是丽莎已经有好几个月的身孕了,但她的母亲却对此一无所知,甚至在她回到家后,还让她喝了烈酒!当天夜里,丽莎就发烧了。又这样熬了一天,第二天早上她就流产了。然而她的母亲依然只是聊天和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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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的结局是丽莎那年轻的生命结束了。

    当然,由于二十世纪初期中国和英国经济方面的巨大差异,一个来自底层的中国女孩,也不大会有经济独立的可能性,因此也就不可能任性地爱自己所爱,所爱也只能是权贵吧。这大概就是米兰·昆德拉所说的《生命不可承受之轻》吧,由于生存艰难,反倒是教会人们更加务实,更加轻视内心所思,关注外在生活。

    丽莎和鲁妈,两个悲剧女性,但各有各的不幸。

    愿每个女孩子

    都在一个靠谱的家庭成长,

    都在一个合理的社会谋生,

    自由点、洒脱点、聪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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