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人世间》里,把周秉昆第一次见到郑娟的场景拍得很唯美,早晨慵懒又暖暖的阳光从窗户里照进来,撒在郑娟的身上,郑娟整个人就像透上了一层滤镜,美得不忍直视。周秉昆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沦陷了。
本以为周秉昆对她是一见钟情,读了原著之后才发现,周秉昆第一次见郑娟时的想法有多肮脏。原著上有一段这样的描写:
就在刚才,在郑娟家里,当他第一眼看到她时,内心里所产生的首先是一种狂野的难以克制的冲动,那就是扑倒到他她家的炕上扑倒她的冲动,如果她顺从,那么他求之不得,如果他不顺从,那么他会打她,直到她不再反抗。
周秉昆在他身边所有人的眼里,就是一个老实木讷,思想简单的人。水自流只见过他一次,就觉得周秉昆是一个善良的人,值得委以重任,给郑娟家送钱的好人。
可这个人人眼中的好人,在见到郑娟的那一刻,不是怜悯,同情,而是想要不顾一切地伤害她,占有她。尽管他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没有成为像棉猴那样的人。但可以肯定的是,周秉昆见到郑娟最初的感情,不是爱情。
优越感
乔春燕喜欢周秉昆。这是两家人都知道的事情。乔春燕并不是一个喜欢藏着掖着的人,她知道周秉昆胆小,害羞。等着周秉昆主动,那还不知得等到猴年马月了。所以乔春燕经常制造和周秉昆的偶遇,就是为了让周秉昆对她产生好感。
可周秉昆对乔春燕就是没有感觉,每次看见春燕像袋鼠一样的,在他面前蹦来蹦去的,他就会找各种理由快点走开。
春燕性格大大咧咧,做事情有主见,像个男孩子,是个爽快之人。每次她和秉昆在一起,都是春燕说的多,秉昆说的少,春燕声音大,秉昆声音小,春燕积极主动,秉昆被迫“应战”。
在春燕和秉昆的相处当中,春燕总是占着上风,主导着所有的谈话内容和行为。乔春燕太强势了,这以后要是结婚了,周秉昆还不得处处被她压着,周秉昆能不逃吗?
但郑娟不一样,郑娟第一次见到周秉昆,没洗脸没梳头,没穿棉裤,没穿袜子,只穿一条破旧的花布衬裤。见到秉昆,极为吃惊,赶紧拉过棉衣来盖住脚和小腿。表情是娇羞的,惶恐的。这样的反应,能让任何一个男人不自觉地想要怜香惜玉,激发起男人本能的保护欲。这种感觉使周秉昆的心里得到满足。
相比于被一个女人保护,周秉昆更想保护一个女人。
按理说,如果从门当户对上来讲,周秉昆和乔春燕更配,两人都是光字片的,生活条件差不多,两人还念同一所学校,学习都不好,再加上两家人的关系本来就很好。如果成为一家人以后,谁也不会嫌弃谁。
在婚姻中,拥有一份平等的身份,可以少了很多争吵。
郑娟一家住的地方,比光字片区的条件还要更差,家里甚至连一个像样的板凳都没有。母亲卖冰棍,郑娟穿糖葫芦,还有一个盲人弟弟郑光明。周秉昆家和他们家比起来,可以用“富裕”二字来形容。
郑娟虽说是个美人,但却是个小寡妇,并且还有一个孩子。这样的条件和周秉昆相比,郑娟就是高攀了。本来还因住在光字片而感到羞耻的心,在郑娟面前,竟然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优越感。
无论是从性格还是从家庭方面来看,郑娟和周秉昆相比,周秉昆都占上风。而和春燕比起来,周秉昆没有任何的优越感。在春燕面前就显不出自己的价值,周秉昆当然就更倾向于郑娟。
无法抵抗的美貌
郑娟还比乔春燕多出了一个优势,就是长得漂亮。
要说光字片的第一美人,周蓉当之无愧!
也正因为每天目睹着周蓉这样的美貌长大,使得周秉昆的审美要高于一般的同龄人。
大年初三晚上,周秉昆请木材厂的工友肖国庆,赶超,还有叫酱油厂的工友曹德宝,吕川到家里过年。乔春燕手里拿着冰棍和冰糖葫芦,不请自来。
乔春燕的美不是那种让人一见就惊为天人的美,却胜在会打扮。头发烫成了大波浪卷,不是很白的皮肤,却因为抹了粉底变得很白,穿了件浅色碎花的红绸面紧身小袄,脚上穿着高筒靴子,下截裤腿掖在靴子里,她的样子七分妖娆,三分性感。
秉昆看着无动于衷,不管春燕再怎么打扮,都不如姐姐周蓉天生丽质。也就不会让秉昆觉得惊讶。可这屋里的几个单身男青年就不一样,他们除了在画上,电影里和舞台上看到了美女。在现实生活中,像春燕这样的美女,已经足以让他们心跳不已。
春燕本来是冲着秉昆来的,秉昆妈和春燕么妈这两位妈妈,不介意先生米煮成熟饭,再让周秉昆和春燕结婚。
乔春燕这么聪明的女人,怎么会不知道这几单身男青年眼里的渴望,她本就是一个很放得开的人,所以使出浑身解数卖弄风情的取悦他们,只要大家开心,不出格,她都能接受。
可让春燕没想到的是,她本是奔着周秉昆来的,却在半道上被曹德宝迷住,只能将计就计,拿住曹德宝。
就算乔春燕没有和曹德宝好,乔春燕也无法走进周炳坤的心里。
在周秉昆的心里,真正的美人应该像姐姐那样,可在光字片却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可在见到郑娟的那一刻,他找到了唯一一个能和姐姐媲美的人。郑娟的美出乎他的意料,却是他朝思暮想的。
使命感
周秉昆是家里的老疙瘩,从小到大,家里的事情都不用他操心,爸爸妈妈,哥哥姐姐他们商量着就办了。所以哪怕他长大了,在家人眼里,他依然是个孩子,所以总是不被重视。
哥哥姐姐们讨论书中的人物时,他忍不住地发表了一点自己的想法,尽管这想法让哥哥姐姐都很震惊,却也没有任何人夸奖他,他心里非常的失落。
周蓉到贵州后,每个月周母都要给她寄钱,周秉昆也希望把自己的钱寄给姐姐,妈妈却告诉他,寄给周蓉的都是周志刚寄回来的钱,没有动用他的钱。
站在妈妈的角度来讲,这样做无疑是最公平的,不会让两个孩子之间有任何的分歧。
可对于周秉昆来讲,这是让他最伤心的事。他不会和姐姐计较这些钱,反而希望家里的人能用他的钱。他是这个家里的男人,他希望能为这个家出一份力。他也特别想向大家证明,他有能力为这个家庭贡献一份力量。用了他的钱,就等于肯定了他的能力。他在这个家才会有存在感,有价值感。
周秉义在下乡之前,交给了周秉昆一箱书,说这些书有可能都是绝版。所以叫周秉昆一定要好好保存。周秉昆前所未有地体会到了一种使命感,对那箱书特别的重视,先是找了一块油布,把它盖住,然后还往油布上面撒干辣椒,防虫。
水自流和棉猴来找到他,想让他替他们跑腿送钱时,对于他们的信任,他都没有这样的使命感。可当郑娟的妈妈为了拿到他手上的钱,差点给他下跪,郑光明更是直接跪倒在地,请求他以后继续给他们送钱时,他才再一次感觉到了这种使命感。
正是这样的使命感,才会让秉昆心甘情愿地继续给他们送钱。甚至在水自流和棉猴被抓以后,不惜把祖传的玉镯拿去卖了,也要保证郑娟一家的生活不受到任何影响。
在郑娟身上,周秉昆找到了不一样的自己。无论最初是被美貌吸引,还是单纯地想要占有,最后都被没有任何回报的使命感占了上风,激起了他的保护欲。周秉昆是不聪明,但他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郑娟一家。这正是难能可贵的,郑娟能嫁给她,是一种幸运,更是一种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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