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本身并不是一部英雄史诗,里面只是要有英雄的角色和类似的东西而已。
近期一直在读赫尔曼·黑塞的小说《荒原狼》,丛书的序言开始便被深深吸引,愈往深处阅读便愈发不可自拔,仿佛于书中找到不少的共鸣。有时,总觉这是一本书中书,而书中书还再藏有书中书。其哲学的味道浓郁,久久回味其中,却让人不知从何下笔,似乎每读一遍总有新的感觉与收获。有人说,这种感觉或许正如尼采第一次看到叔本华的《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一书时相类似。而我却总有一种第一次在读尼采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懵懂。
我不知该从何对本书写下自己的所思所感,也许需要再一次一次的深入感受。
“哈里·哈勒尔是一条奔跑在荒原上的狼,‘这是世界上最美的事情,我的心如你的妩媚充满甘甜。让我的牙齿进入你娇嫩的大腿,我要饱饱滴地把你的鲜血吸干,为了哀嚎在下一个孤独的夜晚。’小说主人公写下了这首诗,他是一个疯癫的人,却在疯癫的时候把自己嗜血的灵魂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

在读到主人公为自己写下的这一首诗时,我却突然想到俄国作家普希金曾写过一首《囚徒》
我坐在潮湿的牢狱的铁栏旁。
一直在束缚中饲养大了的年轻的鹰鹫,
它是我忧愁的同伴,正在我的窗下,
啄着带血的食物,拍动这翅膀。
它啄着,扔着,又朝着我的窗户张望,
好像在和我想着同样的事情。
他用目光和叫声召唤着我,
想要对我说“让我们一同飞走吧!
我们都是自由的鸟儿;是时候啦,弟兄,是时候啦!”
普希金当时在南方流放地强烈感受到自己是一个囚徒,鹰是他视为自由的象征,尽管在囚笼中长大,但它并未失去血性,它依旧在啄着带血的食物,它依旧在拍动着翅膀,从未失去对自由的向往,作者以鹰自喻,通过束缚的鹰来传达一种压抑,表达自己的渴望。

赫尔曼·黑塞生活在一个特殊的年代,一战刚刚结束,德国满目苍夷、百废待兴。而人们却将希望凝聚于对新战争的期待,他无声的呐喊似乎已没有什么用,他就像荒原狼,一条来到城市里,来到乌合之众生活中生活的,迷路的荒原狼,他的胆怯孤独,他的野性,他的烦躁不安,他对家乡思念而又无家可归。在人性与狼性中挣扎着,他以狼自喻,在世俗的生活中,他已经是一条在陌生世界迷路的动物,一个再也找不到自己的故乡、空气和食物的迷路者。
我,荒原狼奔跑在荒野,
白雪皑皑覆盖着整个世界,
桦树上飞起一只孤鸦,
却不知野兔和麋鹿在哪里停歇!
麋鹿是那样让我迷恋,
捕到它,用我的牙齿和利爪做一顿美餐。
这是世界上最美的事情,
我的心如你的妩媚充满甘甜。
让我的牙齿进入你娇嫩的大腿,
我要饱饱滴地把你的鲜血吸干,
为了哀嚎在下一个孤独的夜晚。
一只野兔也可以让我美美充饥,
黑夜里暖暖的兔肉浸透着甜蜜,
之后这一切将同我告别,
这就是生活送给我的兴趣?
我尾巴上的毛发已经变灰,
我再也看不清自己的尾,
去年死去了我的妻子,
我还在奔跑,梦想着麋鹿的美味。
跑着、梦想着、还有那只野兔,
听着风在冬夜里凄厉地吹,
灼热的喉咙喝着荒野里的雪,
将贫瘠的灵魂奉献给地狱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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