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共享单车”的快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便利。但是共享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一些需要研究的新问题,其中一个问题跟财产权有关系。
为了把这个问题讨论清楚,我们需要引进一些概念。这里从两个维度来讨论分享经济的产权问题:私产和公产。一些资源是属于个人的,属于家庭的,属于某个团体的,其产权有排他性;有一些公共物品是共用品,大家一起使用,其产权具有不排他性。
从法律上把非共用品和共用品放在一起会出现四类象限:第一类法律上和技术上都排他的物品。比如,我的手机别人不能用,我不用的时候别人也不能用,因为有大量的私人信息在里头。第二类法律上排他,技术上有可能不排他。比如,我的车我不开时,如果别人要用技术上是可以用的,这就有共享的可能性。第三类法律上不排他,技术上排他。比如,大学校园,大学是公办大学,按道理说中国人都可以看,但是校园有一个容量,必须限定参观人数,这属于技术上排他。第四类法律与技术都不排他。比如百度百科,无数人贡献,不断往里加内容,所有人都可以分享,法律与技术都不排他。
我们讨论共享经济财产权问题的时候要做区分,有两类排他性:一类是基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原因,法律上规定是谁的,但对其他人不具有排他性;一类是物品本身使用和消费上是否排他。如果用这个四维空间来讨论,那么与共享经济有关的有两个重点。
第一个重点:第一象限的物品由于技术的变革变成第二象限。这是共享经济的特点。比如这部车,以前的情况是别人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不开车,我不开却把它闲着,原因是想开的时候可以很方便。出现了可以转化物品象限的信息技术后,这个技术知道我的车什么时候不开,谁需要;同时依赖技术形成一个信用系统,别人用这个车跟我一样在乎它,等到我会议结束后我的车依然能回到这里。利用这样的不排他性来进行交换,是所有共享经济的重点。当然,如何从第一象限转向第二象限,是共享经济讨论得非常热烈的事情。
第二个重点,很多法律和技术上本来不排他的东西,其实技术上是排他的。比如交通拥堵的问题,无论是滴滴、摩拜,过了一个临界点就变成了一个城市问题。如果共享太便宜、太方便,共享汽车会增加,自行车会增加,到一定临界点后,不排他的公共道路就会变成第三象限的东西。很多公共政策的辩论焦点就遇到这个问题。
共享经济的难点是什么?共享资源被从第四象限往第三象限推,这就是公共政策讨论时面临的困难。
(作者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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