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来到大厅,我们就一个问题争执不休,他让我走劳动仲裁,可是却没有把话说死,我说是他把我辞退的,说如果我不接受12个小时对吧班次以后就不用来上班了,但是他却极力否认他让我辞职的,拒不承认是他要我辞职的。
就如上篇友友下面的评论,如果他不承认自己辞退的,那么我大可留下来继续上班就好,是的我认命了,因为另一个主管选择了沉默,之前是他信誓旦旦的说,如果在辞退一个人,他就不干了,这时候他认怂了。
当有人在风雪里受寒的时候,你如果可以帮忙却坐视不理,那么下一次你受寒的时候,谁又来替你抵挡风寒。
所以我也选择了妥协,我选择了上班12个小时,即使一分工资也不加。
我给她发了微信。是不是很搞笑,我确实喜欢上这个人了,但是这次喜欢似乎没有过往那么强烈,因为我的理性和感性在较量,我觉得我喜欢她是一件不被允许的事,但是又很难克制去喜欢的冲动。
也许我愿意回来,是因为她还在这个地方,我这样安慰我自己。
店长没有为难我,他大刀阔斧改革砍掉了原本只有九个人的小团,三个班次变成了五个人来运转,我按12个小时的班次来上,却没有一分工资。
晚上她上班,提前两个小时到的,我问她为什么来这么早,她说想见我。
这明显在撩我,如果这是真的,我当然很开心,但是我反而觉得难受,我知道这只是她无心的话,正所谓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她吃个饭就出现了,说是眼睛不舒服,因为前两天她种睫毛了,说是眼睛肿了,我问她怎么了,她说听说我要走了,所以哭了的,这话虽然听着很假,可是我听进心里还是很开心,说玩笑话我也会,我就回她,我说我就是因为她还在店里,差舍不得走的。旁观者自然看不下去,忙不迭接话说,你们两个真像演员。
很多真心话都是用开玩笑的口气说出来的,玩笑话有一半是真的,如果不是她还在这里,我真不想待下去了。
晚上有点小忙,错过了吃晚饭的时间,我去买夜班,她出钱,我们是AA制,一人一晚。
结果在公司耽误了40多分钟,回家躺着就睡了。
今天上班突然少了四个人,很多事都落到我身上,平时跑步也就七八千的步数,今天在店里就跑了上万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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