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古兰是泽兰论推理不能成立
朱熹针对《离骚》中的“兰”在《楚辞辩证》中专门写了一段文字进行辨证,其文曰:
兰蕙,名物,《补注》所引《本草》,言之甚详,已得之矣。复引刘次庄云“今沅澧所生,花在春则黄,在秋则紫,而春黄不若秋紫之芬馥。”又引黄鲁直云:“一干一花而香有余者,兰。一干数花而香不足者,蕙。”而又疑其不同,而不能够决其是非也。今按《本草》所言之兰,虽未之识,然亦云似泽兰,则今处处有之,可推其类以得之矣。蕙则自为零陵香,而尤不难识。其与人家所种,叶类茅而花有两种如黄说者,皆不相似,刘说则又词不分明,未知其所指者果何物也?大抵古之所谓香草,必其花叶皆香,而燥湿不变,故可刈而为佩。若今之所谓兰蕙,则其花虽香,而叶乃无气,其香虽美,而质弱易萎,皆非可刈而佩者也。其非古人所指甚明,但不知自何时而误耳。
朱熹《楚辞集注》为“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之“兰”作注曰:
兰亦香草,至秋乃芳。《本草》云:“兰与泽兰相似,生水旁,紫茎赤节,高四五尺,绿叶光润尖长,有歧,小紫花,红白色而香,五六月盛。”佩,饰也。《记》曰“佩帨茝兰”,则兰芷之类,古人皆以为佩也。1
第一,辨证中,朱熹一开始就批评某位古兰考据家,既引《本草》之泽兰记述,又引刘次庄和黄庭坚的兰蕙说,是“不能够决其是非”的糊涂。这一批评只是朱熹古兰为泽兰论的引言,只能表明朱熹对古兰的认识比别人清醒,无关古兰定性,且不论。
第二,接下来朱熹辨证说“今按《本草》所言之兰,虽未之识,然亦云似泽兰,则今处处有之,可推其类以得之矣。”朱熹认为古兰是什么植物,居然只需要凭《本经》所言和宋代处处有的类似泽兰的植物就可以推知屈原的古兰是什么,那么刘次庄、黄庭坚不就是凭借宋代很多人栽培的兰蕙推知有共同点的屈原之兰的吗?朱熹怎么就认为不可以了呢?这是什么逻辑?如果笔者也模拟朱熹的推理逻辑说“今按《楚辞》所言之蕙,虽未之识,然亦云似君子兰,则今处处有之,可推其类以得之矣。”不要说学问家,恐怕就是普通读者都会指责笔者无知!
再者,现在遍查朱熹之前的所有《本经》(《本草经》)均没有单用“兰”字记载一味药草的内容,而且朱熹又说他也“未之识”,那么朱熹怎么可以仅仅凭“亦云似泽兰”,就下结论说“则今处处有之,可推其类以得之矣”。这证明朱熹的注释也是随心所欲之言,泽兰论专家却奉为至宝,仅仅是一种对权威的迷信。
其实,朱熹作注不仅随心所欲,而且推理上所犯的错误和陆玑用眼前之泽兰推知古兰像泽兰类植物的道理是一样的。那么我们可不可以根据眼前看见的“兰茹”(别名“林兰”)“瞿麦”(别名“大兰”)“漏芦”(别名“野兰”)或者“连翘”(别名“兰华(花)”)推知古兰呢?当然不可以!尽管笔者所举的“兰茹”“瞿麦”“漏芦”“连翘”也是《神农本草经》中所列草本药物,而且其别名和泽兰一样出自《本经》,也是本名或别名沾有“兰”字的植物,但是也不可以按朱熹的思维去推知古兰是“兰茹”“瞿麦”“漏芦”或者“连翘”,因为这样的推理逻辑是错误的。
第三,朱熹接着辨证说“蕙则自为零陵香,而尤不难识。”这句话等于没说,“蕙”怎么
就“自为零陵香”了?根据是什么?朱熹要驳倒黄庭坚“一干数花而香不足者,蕙”的“谬论”,怎么能够用一句“蕙则自为零陵香”就能够解决问题!如果说朱熹这样考据就是真理,那真的是因为他是权威吧!古人已去,关键是后来的圣人、学者应该有是非标准!
第四,朱熹辩证“今兰非古兰”的关键,也是最有力量的论断是:“大抵古之所谓香草,必其花叶皆香,而燥湿不变,故可刈而为佩。若今之所谓兰蕙,则其花虽香,而叶乃无气,其香虽美,而质弱易萎,皆非可刈而佩者也。其非古人所指甚明。”
为了分析方便,我们把朱熹的推理说得明白、完整一点,那就是:“香草一定是花叶都香,且燥湿不变的,所以才能够佩带;后世所说的兰蕙,不是花叶都香,燥湿不变的植物,所以不是古人可以割下来佩带的植物。那么今之兰蕙与屈原等人记述的古兰就不是同类植物了。”把朱熹的推理再说得简单一点,那就是:“古兰可以佩带,今天的兰蕙不能够佩带,所以今天的兰蕙不是古兰。”
朱熹这段话的推理看起来很严密,确实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推理分析,但是推理的前提和过程都是错误的,因此结论也就不能够成立。
首先,“香草,必其花叶皆香,而燥湿不变,故可刈而为佩”这个因果判断隐含着两层意思:一,香草必须是花叶皆香,而燥湿不变的草本植物;二,只有“花叶皆香,而燥湿不变的香草”才可以佩带。而朱熹的这两个判断都是错误的。其一,香草标准是朱熹自己杜撰的。朱熹之前,没有哪部经典说过香草“必其花叶皆香,而燥湿不变”。先秦称为香草的植物,东汉古经文学者许慎编著的我国第一部字典《说文解字》所列香草就有九种(蕡、兰、熏、蔎、芳、若、芎、荪、荃),不知道是不是都如朱熹所言,是“花叶皆香,而燥湿不变”的;再者,据屈原自己的叙述,他所佩带的草本植物单是《离骚》中就有:宿莽(楚人称冬生草)、江离、揭车、白芷、秋兰、薜荔花(贯薜荔之落蕊)、蕙纕(蕙草做的饰带);《九章思·美人》中还有萹畜、杂菜2。不知道朱熹又能够确定有几种符合“必其花叶皆香,而燥湿不变”的标准。所以,朱熹“古之所谓香草,必其花叶皆香,而燥湿不变”的判断只是部分香草的概括,不能够作为佩带的必要条件推理。其二,朱熹“必其花叶皆香,而燥湿不变的植物才可以佩带”的推理也是错误的。香草花叶皆香并且燥湿不变,不是香草能够佩带的必要条件,不能够用“只有……才能够……”的推理形式。客观实际告诉人们:什么饰物可以佩带,什么饰物不可以佩带,排除社会等级和社会礼仪的规定外,只要佩带者喜欢佩,被佩物也能够用绳索之类系之于人体,社会也允许,就可以佩带;需要美化可以佩玉石雕琢的精美饰物,也可以佩花,可以佩草,佩各种有助于表现美的装饰物;为了治病,可以佩药物;为了显示身份,可以佩社会团体规定的标志物。总之,佩带的种类和因素很多,因此,说泽兰可佩,兰花则不可佩,既不合常情,也没有道理。
至于兰花可不可以佩戴,朱熹的根本理由就八个字“叶乃无气”“质弱易萎”。“叶乃无气”是说兰花的叶片不飘香,因而不值得佩戴;“质弱易萎”是说兰花的花容易损坏,不能佩戴。联系客观实际,朱熹此言也不合社会实际:就汉唐文献看,宜兰花(萱草花)是古人喜欢佩戴的花,但是宜兰花不仅“叶乃无气”而且连叶片都和花一样“质弱易萎”,并且花瓣比兰花大而多汁,特别容易损伤,按理更不能够佩戴,但是古人佩戴宜兰花的记述却写得清清楚楚,这怎么解释呢3?如果把考察点放到20世纪实际的戴花生活中,不少“质弱易萎”的鲜花,人们都在佩戴,比如黄角兰,叶片也是“无气”之物,一般无人佩戴,至于花朵,和兰花也就没多少区别,应该归入“质弱易萎”一类,然而,黄角兰上市的日子,大街小巷都有人叫卖,自然是有不少人在佩戴了!
其三,由于“香草,必其花叶皆香,而燥湿不变,故可刈而为佩”这个判断本身是错误的,因此由这个错误判断作为大前提组成的推理,自然也不能够成立。我们不必从逻辑学去分析,就客观实际而言,都明显看出了朱熹推论的错误;因为,很多鲜花都不具备朱熹提出的佩带条件,然而人们都在佩带,就这样简单的事实,都可以看出朱熹之论是错误的!因此,朱熹的古兰非今兰论,不值一驳,不能够作为今天判定古兰植物属性的定性依据。
然而,当代兰花植物学的权威著作在认定屈原之兰不是兰花时,使用的论据就是朱熹的“香草,必其花叶皆香”论。《国兰及品种全书》指出:“孔子、越王勾践与屈原都曾经提到过兰花,而实际上,他们所谓的“蘭”,只是一种或几种花叶皆香的香草,而不是今天的兰花或国兰。”4 可见朱熹的错误结论影响至深。
附带说明两个问题:
一、朱熹辨证时还随心所欲把先秦文献删头去尾后的内容作为先秦佩泽兰的证据。
朱熹在给《楚辞》“纫秋兰以为佩”疏注时,为了证明古人确实佩带过泽兰,就注释说“佩,饰也。《记》曰‘佩帨茝兰。’则兰芷之类,古人皆以为佩也。”但是,这个证据却是随心所欲的虚假之说。
笔者认真翻阅了不同时期版本的《周礼》《礼记》《仪礼》,只有《礼记·内则》篇有“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佩帨、茝兰,则受而献诸舅姑”的记载。《礼记·内则》的原文是“饮食”“衣服”“布帛”“佩帨”“茝兰”五类礼品的并列。从语言表述看,这五类礼品都是名词,是“赐”的宾语。而朱熹断章取义,把原文的“佩帨”“茝兰”两种赠品并列的语法关系,改变为动宾关系,把《礼记》的记载改成了“以茝兰为佩帨”的意思,制造了《礼记》记载古人佩带泽兰的说法,并以之为论据证明自己的观点。朱熹作为理学大师,如果说他读不懂《礼记·内则》是说不过去的,那就只能够理解为朱熹确实是有意改变先秦文献,为自己的古人佩泽兰说制造论据。笔者翻检相关文献时发现,就是这样一个子虚乌有的论据,后代很多研究家,竟然没时间去翻检《礼记·内则》有无此说,而是一味抄来抄去,实在令人遗憾!尽管这个论据即使是事实也不能够证明古人佩带的兰是泽兰,而且这些须小错误也无损于理学大师朱熹的学术地位,但是作为古兰考证还是应该实事求是,不可盲目接受。
《礼记·内则》曰:“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笄……左右佩用:左佩纷帨、刀、砺……右佩块、捍、管……”帨的用途是拭手、去污垢。《礼记·内则》云:“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郑玄注云:“巾以帨手。”朱熹对“佩帨”的理解和《礼记·内则》相差太远了。
此外,朱熹说《本经》记兰“言之甚详”,也是虚假之说。因为朱熹之前的各种《本草经》均没有单用一个“兰”字记录一种药草的词条。实际上是朱熹受前人影响,把“兰”直接理解为“泽兰”的思维结果。
以上两个不实论据的运用,说明朱熹在古兰考证上有点跟着感觉做学问,凭空想象用泽兰叶作巾,作佩帨,这实在是太随意了!
伟人是就他对社会的总体贡献而言,并非一切都正确。我们指出朱熹的瑕疵就是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切不可盲目接受权威的一切。
二、关于朱熹的换名说
朱熹说“若今之所谓兰蕙,……其非古人所指甚明,但不知自何时而误耳”。
朱熹一直都怀疑,不知道什么时候人们把泽兰的古名“兰”这个美好的名字让兰花占有了,其《咏蕙》诗说“今花得古名,旖旎香更好。”按朱熹的意思,泽兰是古兰,也就是本名“兰”,不知道什么时候人们把泽兰的本名“兰”弄丢了,而让兰花捡起来并占有了“兰”这个美好的名称,从此真兰叫泽兰,假兰却堂而皇之称为“兰”。
但是近4000例先秦两汉到晚唐唐彦谦《咏兰》为止的涉兰文字,近千则涉兰描述都反映出古兰生于深林、穷谷、空崖之地、乔林之下、草丛之中,植株矮小,草叶为多年生条带状,耐寒不凋,且草叶出芽比泽兰晚,有春天和秋天开花两类,花色有黄、青白、红、紫和翠绿多种,其花幽香,人们历来用花养鼻,欣赏其花香或叶姿,并用花作赠礼或进贡。因此,文献中记述的古兰描述看不出古兰由泽兰特征演变到兰花特征的内容。因此,朱熹的换名说不能够成立。
据笔者在阅读秦汉晋唐文献时,倒是发现三国时医家吴普和经学家陆玑是直接把“兰”解释成“类似泽兰”的始作俑者。因此,要说“何时误也”,三国时也!不过,误的内容刚好和朱熹的内容相反:是吴普和陆玑莫名其妙地把先秦诸子之“兰”解释成“叶片似泽兰”之物,唐人李善等人再进一步直接解释为“兰,泽兰也”,完成了古兰是泽兰的判断,朱熹和李时珍强化其说,把中国兰文化改变成了泽兰文化。
附注:
1.钦定四库全书《楚辞辩证》刻写本卷上第六页。参见(宋)朱熹著,《楚辞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竖排校点本。还可参阅《楚辞著作提要》《楚辞集注》,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5,1。
2.(宋)洪兴祖撰,《楚辞补注》148页,中华书局,1983年3月版,2014,5重印。《思美人》:“解萹薄与杂菜兮,备以为交佩。”王逸疏注:“萹,萹畜也。杂菜,杂香之菜。【补】曰:《尔雅》曰:竹萹蓄。注云:似小藜,赤茎节,好生道旁。《本草》云:亦呼为萹竹。萹薄,谓萹蓄之成丛者。在“备以为交佩”句下释曰:交,合也。言己解折萹蓄,杂以香菜,合而佩之,言修饰弥盛也。”
3.见本书第五章第六节“佩兰”。
4.陈心启主编,《中国兰花全书》第一篇《兰花文化和历史》,中国林业出版社,1998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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