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哪里存在规则,哪里就存在“规避规则”(rule beating)的可能。规避规则意味着,采取一些迂回或变通措施,虽然在名义上遵守或不违反规则的条文要求,但在本质上规避了系统规则的原本意图。如果规避规则的行为导致系统产生严重的扭曲或不自然的行为,就是一个需要警惕的问题:一旦失去控制,系统将会具有强大的破坏性。
一些政府部门、大学和公司经常在财政年度末突击消费,产生一些无意义的支出。这是因为,如果它们今年不把预算内的钱花完,明年就有可能会被砍掉一些预算。
请注意,“规避规则”并非违背规则,但只是遵守了规则的“表象”。当附近有一辆警车时,司机会遵守限速规定;因为木薯没有被列入谷物饲料的范畴,所以进口木薯不算是进口饲料;当领地内有濒危物种时,可以在把它们杀死之后再开发……因此,这只是遵守了“法律上的条文”,而不符合立法的本义或实质。规避规则的行为提示我们,需要从整个系统的角度,重新修订法律,弥补自身存在的一些纰漏。
规避规则通常是下级对上级制定的刻板的、有害的、不切实际或不明确的规则的反应。对于规避规则的行动,人们一般有两种应对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通过强化规则及其实施力度,试图扑灭、镇压规避规则的行动。但是,这通常会激起系统更大的变形。以这种方式应对,将使人们在陷阱中越陷越深。
另一种方式是,把规避规则看做有用的反馈,对规则进行修订、改善、废除,或给予更好的解释。这将是系统的机会之所在。更好地设计规则,意味着要尽可能预见到规则对各个子系统的影响,包括可能出现的各种规避规则行为,并调整系统结构,充分发挥系统自组织的能力,将其引导到符合系统整体福利的方向上来。
摘取自 邱昭良博士翻译的德内拉·梅多斯的《系统之美》,也是第二遍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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