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林认识欢欢喜喜的时候,那时才25岁。欢欢喜喜就像一对鸳鸯,两人虽不是男同,但是好比双生。每次亮相异常闪亮,总是一前一后。一会儿绿色礼服,一会红色包包,一会儿玳瑁眼镜,一会儿娃娃头T恤儿。绝对男神中的心机婊。最大爱好是唱双簧和耍古玩。特别喜欢夹杂在美丽的女人中间,好不浪漫。欢欢喜爱收藏也爱冷搞笑,最爱拿休林的姊妹开枪,人家明明是个企业家,形容别人开车就像急速的东风大货车....喜喜擅长设计,好称时尚先生,每次出场就像英国贵族在走秀。欢欢喜喜就像情人一样,喜煲电话粥,可以比唐僧哆嗦,比李白的洗脚水还臭。决定于他们今天发生了什么事,遇到了哪些人。他们朋友不多,但在现在这个接地气的时代绝对的高贵。在一个圈子里,欢欢偶尔会展示他收藏,一会瓷器,一会儿象牙,但是重来不要摸,也不出售。喜喜因为耳濡目染被欢欢渐渐带上路,并沉迷于收藏,后来在这方面转变了价值观。欢欢在个人形象方面打造也越来越西化和艳丽。那时的休林虽对文化不太了解,内心便开始喜欢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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