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洋千叶
徐志摩说:“一个人真正的魅力,不是你给对方留下了美好的第一印象;而是对方认识你多年后,仍喜欢和你在一起。也不是你瞬间吸引了对方的目光;而是对方熟悉你以后,依然欣赏你。 更不是初次见面后,就有相见恨晚的感觉;而是历尽沧桑后,由衷倾诉说:认识你真好!
《再也不在》不知从何时起,我变成了一个懒散的人,也许是经历疲惫过后的不堪,也许是感受不到你的热情,或许自己内心的无奈和茫然,让我们这段是是非非的“爱情”走向终点。
感谢岁月,让我充满希望;感谢经历,让我成长;感谢时间,让我做出选择;同样,感谢你,让我相爱一场。
《再也不在》时间像一把梭子,飞也似的擦肩而过,而你刚好像一阵风,吹乱我的发,不停留就走了 ,留下我孤单的背影在那里颤抖。想起曾经的点滴,就像是放映的电影,映入眼帘的都是欢声笑语,和着海水清澈的微风,点缀着那个蒙蒙细雨的天空。
人不管怎样,都应该充满感激,因为所有对你好的人,都是能包容你不好的一面,进而可以看成是你调皮的标签。感谢你,让我除却父母外收获的温暖;感谢你,让我感受到爱情的酸涩;感谢你,不顾长途的辛劳,来到我身边。我记得梁实秋的《送行》里的最后一句说:“我不愿送人,亦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那一刹那像是开刀,凡是开刀的场合照例是应该先用麻醉剂,使病人在迷蒙中度过那场痛苦,所以离别的苦痛最好避免。
《再也不在》你走的那天,下着雨,脸上流淌的不知是雨还是泪,连我自己都恍然了!我原本就不适合送人,离别的时刻,表面虽不在意,可内心早已崩溃不堪。一个朋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我认为说得很清楚了。这句话并不是真的表示不会去送别,只是说不舍得朋友走,所以夸张的虚构这么一个场景,以示真友情。
每个人都希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也不例外,想继续牵着你的手走向未来,可是我们就像两条直线,各自走向相反的方向;人们总说,如果爱,请深爱,如果不爱,别伤害。我们不是不爱,是爱得太深,爱得太过,爱得太彻骨,我们彼此充满了信任,可是忘记了人内心的承受力,我们相隔三千多公里,薄薄的两面让我们过得很不开心。最近,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怎么了,好像没了之前的热情,没了之前的甜蜜,也没了那一份实存明亡的关心。不管怎样,我还是很喜欢你,喜欢得有点难以忘记,整夜整夜的在梦里回顾往昔。
但愿你像山间清晨的风,活得自由自在;像林间飞翔的鸟,随心随意;我会一直记得你,把你埋在心里最深处,即使你再也不在我的生命里。
《再也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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