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染上了一个坏习惯,喜欢从头来过。只要有不满,静下心来重新开始,便会发现其中的错误,是错误的带领让我很是不开心,所以我喜欢上了“开始”。
指甲我要么留成长的,要么剪的很短很短的那种。在一次物理课上,我写字的中指是用纸裹着的,被老师发现后,问:“你手怎么了”,“没怎么,就是写字太重了”(ー_ー)!!然后他看到了我的长指甲,说:“你指甲养那么长挖S吃葛”,我就尴尬一笑。从此便不在养长指甲了,并且长指甲里的细菌多嘛!
头发也是一样的,要剪我会剪成儿娃子的头型,要养我可能会终身不剪。我的头发有点薄,所以让它有个优势——长。有人喜欢短发,因为觉得长发不好打理;有人喜欢长发,因为心中住着很多个“长发梦”。并且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嘛!
我最讨厌的是有一样不能重来——生命。缺点太多,几乎盖过了所有优点。看过佚名写的《别惊扰他人的幸福》,就知道,这是我想生命重新开始的理由。
自作聪明又自以为是的人,才会将自己的观点强加到别人头上。看到别人兴冲冲地面对“苦难”时,可以惊讶,但不要出声,保持沉默也是修养,能维护别人敏感的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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