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月亮与六便士》是毛姆最著名的作品了。
经常在各大书单里发现它的踪迹,却又经常看到有人说读不下去而弃读之。
然而,又有多少人,耐着性子看下去,最后惊叹到说不出话来。
我就是其中之一。
1
初读本书,是在大二、亦或是大三的时候。
与许多人一样,初初看来实在乏味,是以还未看完第一章,便放弃了。
我想这也是很多人放弃读这本小说的原因罢?
好在,这本书一直是各大公众号和网站推荐书单里的常青树,所以多年以后,我又再次捧起了它。
2
说句实在话,于小说这一行当,我连门也未窥得,所以,至今仍停留在乱翻书的阶段。
不过,如果你是初次阅读这本书,我建议从第四章开始阅读。
为什么呢?
以今时今日的小说家们来写的话,我想,他们会直接把前三章都删除了。
许多人弃读这本书,大抵原因应该都与我相同——开头实在是太过冗长乏味,而主人公登场太晚,又太过平庸寡淡。就如同毛姆在开篇第一句说的那句话:“说实话,最初认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时,我一点也没有看出来他身上有什么不同凡响的东西。”
小说家在介绍主人公登场时,常用的手法是烘托。
最近在读《笑傲江湖》(原谅我拿一本通俗的武侠小说做例子),金庸在让令狐冲正式登场前,做了大量的铺垫,读者从华山派、恒山派、青城派、甚至魔教众人口中,已经对主人公产生了充分的好奇,也被吊足了胃口。
而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毛姆显然也是运用了同样的手法,先是叙述了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去世后世人对他的评价,然后花了大量的篇幅介绍了主人公的妻子,以及妻子口中的主人公。
然而,第二次或是第三次阅读这本书的话,就会发现,看似冗余的前三章,其实是为后文主人公翻天覆地的变化做铺垫,以形成强烈的对比。
对比确实鲜明又强烈,以至于我耐着性子读到最后,心情竟久久不能平息。
3
毛姆在《阅读是一所随身携带的避难所:毛姆读书随笔》中说道:“我想要指明的第一件事就是阅读应当是享受的……但是这些书会让你活得更加丰满。”
大多数人的人生应当都是有些乏味的,如同《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的前半生一样——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有身份有地位,有一个温柔的妻子和一双可爱的儿女,生活不算得多精彩,但至少是平稳有序的。
这也是我们大部分人的人生,因此,何不阅读一些小说,以此“丰满”自己的生活呢?
4
不管是用哪个时代的眼光来看:一个男人抛弃妻子,去追寻虚无缥缈的梦想,是不是都挺混蛋的?
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就是这样一个混蛋。
但,他并不在乎自己的名声是个混蛋还是个圣人,他只知道——我要画画。
或许,即便平凡如你我,都有过这样的时候——心里一把火,有燎原之势,只为了一个在世俗的眼光里看起来异常可笑的梦想——比如写作、比如画画。
那些梦想,实现了的被称为理想,没实现的被叫做白日梦。
斯特里克兰才不管什么梦想什么理想什么白日梦,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工作,离开了家庭,去了谁也不认识自己的地方,去画画。即便是过得穷困潦倒,即便是身染恶疾,他只知道,他要画画。
支撑他的,是心里那把燃烧的火。那把火一直烧到他双目失明,那把火一直烧到他生命终结之时。
“她在干燥的地板和露兜树做成的垫子上倒了煤油,点燃,没过多久屋子就烧得只剩下灰烬了。那幅旷世之作彻底消失了。”
5
主人公的原型是艺术家高更,和书中人物一样,曾经作为股票经济人的他在35岁时离职,全身心学习艺术。
看完小说,我在网上找了高更的画来看,说实话,作为一个没什么艺术细胞的人来说,实在是看不懂。但结合《月亮与六便士》中对于斯特里克兰画作的描述,还是颇为震撼。
我们平庸的大众看艺术家,往往对他们的艺术作品只字不提,却对他们的私生活津津乐道。比如毕加索,人人都说看不懂,但人人都对他的私生活表示鄙夷。
其实,他们或许根本不在乎世人的眼光吧,就如斯特里克兰一样。
6
读完整本书,我发现书里并没有提到“月亮与六便士”六个字,故而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不知何处得来的书名,竟然这样贴切。
在网上搜索许久后,才终于找到书名的来历。
《月亮和六便士》这个书名来自一篇书评,该文作者称《人性的枷锁》(毛姆的另一本小说)主角——“和许多年轻人一样,他为天上的月亮神魂颠倒,对脚下的六便士视而不见”。
据说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便决定以《月亮和六便士》作为下一本小说的书名。
后来在刘瑜在自己的文章里,把这句话精简为:“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这也就是如今网上广为流传的那句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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