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不少基督徒的神学观特别强调圣俗二分,认为基督徒不可以做纯商业的买卖,这是有偏颇的。
圣经里面有给我们一些清楚的做事的总原则:我做这个决定是否荣耀上帝?是否讨主喜悦?是否对人有益?是否出于爱主爱人的心?是否可以让我们更加爱主服事主?因此,我们做任何事只要不违背爱主爱人,荣耀上帝,讨主喜悦这个总原则,我们都可以做。
所以,我认为只要是合法合理的正当商业行为,基督徒都可以做。买卖只要不是怀着害人恶心,不存在不公的欺诈行为,基督徒就可以做。
基督徒不可做害人害己的直销传销,在商业买卖中也不可有任何不公和欺诈行为,比如违法的买卖坚决不能做,账目要清楚透明,商品需要明码标价,不可短斤少两,不可以次充好,还有就是千万不要为他人作保。
基督徒也不可利用教会做商业买卖的场所。
耶稣进了 神的殿,赶出殿里一切作买卖的人,推倒兑换银钱之人的桌子和卖鸽子之人的凳子; 对他们说:“经上记着说:‘我的殿必称为祷告的殿’,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 太 21:12-13
特别是传道人或其亲属,不可利用其在教会的声望、地位,或利用教会的所谓人脉为己谋私利。我们一定要谨记主耶稣的教训: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重这个、轻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玛门 。」”马太福音 6:24
我服事主二十多年,从不跟买卖打交道。有人来找我跟他们合伙做生意,我都会告诉他们说,我是传道人,我的原则就是决不能做跟这类哪怕沾边的事。
其实,这些来找我的,都只是想利用我的所谓人脉关系、人脉资源,虽然大都也是一些看似正当的商业行为。他们都会来劝我说:你是传道人,人脉非常广,一起做一些买卖,互惠互利,有何不可呢?这样你就不需要问教会或弟兄姊妹要奉献支持,还可以支持其他有需要的弟兄姊妹和宣教士。并且一再跟我保证,我如果觉得不合适,还可以随时退出。
我相信这样的诱惑是很大的,我就知道有不少教会爱主的传道人或他们的亲属中招。如果你一旦妥协,你就会发觉,你会被要求越做越多。他们会告诉你,你过去做的那么好,为何不肯再做?有什么不可呢?所以,我都是从一开始就坚决说不,他们找了我几次,就不再找我了。
传道人一定要谨慎,因为一牵涉到买卖就会有金钱和利益冲突,很多时候就会有口难辩,很容易成为魔鬼撒旦和人的攻击的破口。这就是为何我服事主这么多年从来不碰触金钱的原因。
我在神学院,我的老师就告诉我们,不可随意从个人收取奉献,也不可私下随意给人奉献。传道人无论是接受或给出奉献,都需要经过教会或机构,因为正式的机构和教会一般都有较为严格的财务监管制度。除了自己的亲属的赠予,即便是非常亲近的朋友的馈赠,如果数额较大,就需要告知所在机构。当然,好友之间礼尚往来的小馈赠除外。
记住,财务方面越透明越不容易成为破口。特别是在他人因为我是传道人的身份,有感动给我个人支持,想私下奉献钱财,更是需要让他们透过机构或教会了,当然他们可以用指定奉献的方式奉献到机构。我们这些为主做工的人,在处理钱财这一方面,一定要慎之又慎。因为金钱很容易成为诱惑人、绊倒人、被攻击甚至被诬告的破口。
总之,我们基督徒做任何事都要存敬畏上帝的心,为荣耀主而做,因为我们或吃或喝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
因此,我们做事一定要光明磊落,违法的事坚决不能做,害人的事坚决不能做,会绊倒人的事坚决不能做。但我们也不要畏首畏尾,每天活在恐惧害怕当中,这也不能摸、那也不能行。
我们不要忘记了,我们在基督里是自由的,我们不再活在律法捆绑之下,而是活在恩典之下。我们每个人在世上都有不同的身份,作为基督徒,只要做的工作是合理合法、诚诚实实的,我们在职场兢兢业业做工,一样可以荣耀主的名。这跟打着上帝的名给自己做的事背书,打着主或事工的名义为自己的商业和买卖行为背书是完全两码事,一定要区分开来。感谢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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