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是我从一而终,一直爱着的事物。
从小时候一去书店必拎着一大袋纸质书开始,到现在每天必看电子书,我从没停止与文字的接触。
我喜欢文字,因为她表达出了我的所思所感,展现出了我的天马行空,构建出了我的个人世界。
就好像,白日梦幻想都得以成真。
文字的魅力,在于她可以创造出千变万化的世界,展现千姿百态的人生,塑造各种各样的人物。
你不仅可以创造,还可以欣赏到别人的创造,就好像见证了一个又一个神奇的存在的诞生。
你笔下的世界,说不定就是另一个平行世界。而你,是这个世界的造物者。
刘慈欣创造了宇宙的黑暗森林法则,J•K•罗琳创造了神奇的魔法世界,金庸创造了快意恩仇的武侠世界。
我渴望,一直渴望,能用文字,创造出我想象中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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