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本身充满着苦难,作家用旁观者的角度看待世间,发现这些苦难,用细腻却令人痛苦的方式记录下来。
初读余华的书,本身是痛苦的悲惨的,偶尔给读者一些欢喜,读到最后却又是更沉重的打击。有评论家说:余华的世界是封闭的,是死亡不断播散,往返撞击的同心圆。但是我喜欢这样的死亡,在死亡的过程中有短暂的温情,这短暂的温情就是书中人物活着的底线,是读者期待的光明。
《第七天》我问她:这是什么地方?
她说:这里叫死无葬身之地。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
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生前没有墓地无法安息的人都会来到一个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他们在那里游荡,在那里人人平等,在那里我感受到“爱”带来的感动,毕竟苦难不可逆转。
《兄弟》看完《第七天》,我又迫不及待的想看余华其他的书,我知道我上瘾了,我沉浸在悲伤中,我希望这种感觉不要立马断掉。
宋钢和他的父亲宋凡平一样是个老实人,一直谨记继母的遗言,只要有一口饭会让李光头吃,就剩一件衣服也会让李光头穿,在爱情上也是因为李光头而备受煎熬,这个传统意义上的好男人却因自己种下的果悲惨的死亡。那个时代他固执的忠诚,好似又傻又蠢,却最让人心疼。
刚了解李光头的时候,我是十分不喜欢这样的主角的,但是余华赋予了他更鲜活灵动的生命,他意识超前,敢想敢为,有恩必报又嫉恶如仇。在故事的结尾,他要把宋钢的骨灰带到外太空去,他说:我的兄弟宋钢以后就是外星人啦!
两个兄弟,代表了两种悲哀,透过余华笔下的光怪陆离道尽了时代的凄凉。“这就是人世间,有一个人走向死亡,可是无限眷恋晚霞映照下的生活;另外两个人寻欢作乐,可是不知道落日的余晖有那么的美丽”。
《活着》第一次读余华的书就是《活着》,书中福贵身边的至亲至爱一个接一个的离开他,最后只剩下在黄昏中陪伴他耕田的老黄牛(也叫福贵)。两个福贵脚上都沾满了泥,在夕阳下的田地里摇晃着干瘪的身躯,一个无声倾听,一个缓缓诉说。即使死亡将一点一点的温情撕得粉碎,但正是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更有意义。
在书中我最心疼的是有庆,是福贵的小儿子,老师组织学校的孩子去献血,但没有想到是因为县长的老婆生产大出血,他就活生生的被抽血抽死了。我没有办法哭出声,我只能一遍又一遍的感叹,感叹悲哀,感叹不公。
余华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是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得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
这是我感触最深的一部小说,每个人都会问活着的意义,以前听过一句话,活着就是为了死亡。其实并不是,活着是会走向死亡,但也要承受重复的死亡,活着需要在乎的事情太多太多,所以活着本事就是一件难能可贵的事情。
每天读一点书读书不仅是读完一本书,了解书中的情节,更多的是需要去思考。从书中学来的知识通过思考变成自己大脑的一部分,在你经历迷茫的时候告诉你活着本身的意义。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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