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话语默想:
《与我们有什么相干?》
马太福音二十七1-10
太 27:1
到了早晨,
众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大家商议要治死耶稣,
太 27:2
就把他捆绑,
解去,
交给巡抚彼拉多。
太 27:3
这时候,
卖耶稣的犹大看见耶稣已经定了罪,
就后悔,
把那三十块钱拿回来给祭司长和长老,
说:
太 27:4
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
他们说:
那与我们有什么相干?
你自己承当罢!
太 27:5
犹大就把那银钱丢在殿里,
出去吊死了。
太 27:6
祭司长拾起银钱来,
说:
这是血价,
不可放在库里。
太 27:7
他们商议,
就用那银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
为要埋葬外乡人。
太 27:8
所以那块田直到今日还叫做血田。
太 27:9
这就应验了先知耶利米的话,
说:
他们用那三十块钱,
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
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太 27:10
买了窑户的一块田;
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默想:
1~5节我们看到,
犹大见耶稣已经定了罪,
就后悔,
要把那三十块钱退还给祭司长和长老,
说,
“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
是有罪了”。
第6节,
祭司长拾起这钱,
说,
“这是血价,
不可放在库里”,
“血价”的意思,
顾名思义,
就是伤了一个人的性命所得的钱。
马太福音的描述里,
还有另一层意思:
祭司长的话,
是回应犹大还钱时所说的话,
他知道这钱是因为一个人流血而来的,
甚至在他内心深处,
或许也相信这个人
(耶稣基督)
是无辜的。
所以祭司长说:
“这钱不可放在库里”,
表明即使他的理性未必承认,
但在内心深处,
也觉得杀害耶稣这件事,
是有问题的。
祭司长说不可以把这钱放在库里,
是在遵守自己的律法观念
——不义之财是不能放进库里的。
由此看来,
祭司长和长老明
知道他们的作为是流了无辜人的血,
是违背律法的。
但在钱的事上,
却还要去维护律法。
如果这钱不能放进库里,
他们就得承认杀耶稣是错的。
如果杀耶稣是对的,
这钱就可以放进库里了。
所以祭司长的话显出他们自相矛盾。
太27:7,
他们最后用这钱买了窑户的一块田,
为要埋葬外乡人。
这又是遵行律法,
要照顾外乡人。
这也让我们看到,
祭司长和长老尽量在作对的事情。
但同时却又不惜流无辜人的血,
正如之前的经文里,
耶稣基督说的,
他们讲究律法细节,
但律法上更重要的事,
就是公义怜悯信实反倒不去行(太23章)。
太27:8
“所以那块田,
直到今日还叫做血田”。
那——特有所指。
单单指向用卖耶稣的工价30块钱,
买了一块田。
这是件好事,
却是用一个无辜人的血买下来的。
太27:9
这就应验了先知耶利米的话,
说:
他们用那三十块钱,
就是被估定之人的价钱,
是以色列人中所估定的,
太 27:10
买了窑户的一块田;
这是照着主所吩咐我的。
第9-10节,
这一处是引用先知耶利米的话,
只是在旧约
《耶利米书》
中没有直接的记载,
类似的话出现在
《撒迦利亚书》
11章12-13节。
有解经者认为,
这可能是耶利米说过的话,
当时没有记载在耶利米书里,
但以后被先知撒迦利亚记载下来。
祈祷:
慈爱的天父上帝,
我们感谢赞美您!
从这段圣经里面,
首先看到犹大就后悔,
要把那三十块钱退还给祭司长和长老,
说,“我卖了无辜之人的血,
是有罪了”。
但是,
自觉后悔而不是认罪悔改。
最终的结局就是出去上吊自尽。
今天,
我们也有被过犯所胜的时候。
然而,
我们的罪孽早已经被耶稣所担当了。
在上帝面前,
是因信称义的人。
因着相信上帝的信实与公义,
而被上帝宽恕而赦免。
为此,
我们愿意为救主耶稣基督
而活出基督里的人生。
不像犹大;
更不像祭司长的刚硬良心,
虽然极力地在作对的事情,
却是在“血价”雇佣犹大,
就是伤了一个人的性命所得的钱。
虽然觉得杀害耶稣这件事,
是有问题的。
祭司长还说与我们无关。
岂不知,
他们没有“暗中交易”,
就没有光天化日的杀害。
今天犹大和祭司长,
成为我们的鉴戒。
我们愿意悔改并警醒自己的心,
免得良心刚硬!
如此祈祷,
奉主耶稣基督的名。
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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