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闲来无事老爱听陈奕迅的歌,特别是那种名气不大的。
在苹果音乐库里输入陈奕迅的名字便能找到他的一张有一张封面不同的专辑。其中有一张比较经常看见的,便是他的集合专辑,陈奕迅48首。这张专辑也是我经常听的。里面囊括了之前专辑的大部分音乐。其中有一首《白球鞋》,我听了几遍,原本也就觉得歌词写得还不错,可是也就还是不错吧。后来很好奇这首歌是不是还有粤语版的,毕竟是广东人嘛,多多少少也要从身边的各种事物身上找到粤语的痕迹,才能善罢甘休。
没错,是一首叫《粤语残片》的歌。
讲述的是男人在某天搬家的时候不知道哪里找到一件上面被番茄酱弄脏了的白色衬衫,他呆呆的看着这件衬衫上的番茄酱,像是穿越时空般,脑海里原本早就沉到海床底部的,被海沙盖上十几二十厘米的那些夹杂着青草,草莓,雨水,春天以及女孩子模糊的笑容的回忆,突然闪着金光,等着他潜到底,轻轻的把它捧起来,慢慢地把上面的沙子擦掉,看着它,眼角该有水滴掉在那光滑的表面上。
不过,哪有这么矫情,正如歌名一样,只是一些粤语残片的片段而已。
原本听完这首歌,我是没什么感觉的。但是几天前,我回了一趟家乡。那天晚上洗完澡自己一个人坐在地板上玩着手机。手边就是床底的抽屉,我想起那时毕业好像往家里扔了好多东西,跟妈妈美其名曰以后我可能还用得上。但是实际上这些东西也就在那里了而已,一动不动的,不奢求我回来看看它们,自顾自的掉着颜色,发起霉味儿。
其中,数目较多的是以前上学时的书本。这些纸质书本,书页都发黄了,有些的边边角角还因为家乡潮湿的水汽卷曲了起来,还有一些变得特别脆弱,拿起来必须要小心翼翼的翻,生怕书页会掉出来。而且这些书本,看完都得去洗个手,要不然得带着一股腐朽的味道进入梦乡,这可不好,做梦还是别的内容比较好。
就在翻开第二本书,看到第三本《简易英语》时,像磁带卡住了一样,我愣了一下。
“原来这本书在我这里呀。”我的心中自然的嘀咕了一句
这本书原本是大学时候我见前女友英语不好特地去书城给她挑的一本入门书籍,她那个时候非常喜欢这本书,基本每天都会拿着它读,有不会念的词语,便拿着书靠过来问我怎么念。就那么些小小的瞬间,在看到书封面的时候都想起来了。
我拿起这本书,翻开了被多次阅读书页早就散开的内里,发现了她但是写的笔记,还有我当时画的书签,虽然现在看起来这个书签简陋无比。我用左手捧着书脊,右手稍微多翻了几页,念了几句里面的例句。又合上书,看了看书的背面,看了看书的封面上当时留下来的一些脏东西。把书放了下来。然后又拿起书,可也不想翻开,低声念叨了一句我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什么的话语,然后把书轻轻的放回抽屉里,盖上上面两层的其他书本,合上抽屉,拿出手机玩起了游戏。
或许,下一次再回来,我还是能再翻一下这本《简易英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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