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搬出我们那间房子之后,我和林暮持续了很长时间的异地恋。一开始我以为,我们都不会忍受得了,但好像并不是这样的,太长时间的无法相见只会让他更想见我,而我也病态的处在了这样的主导地位。
我一直是被动的,在被动的河里溺水。直到有一天,他对我说他见不到我很不舒服,我才慢慢漂到岸边,虽然这个时候,我的身体都是肿胀的了。
那半年里面,他很少会来我这边找我,大部分时间都是我坐着汽车去找他,然后第二天下午又坐着最晚那班的高铁回来。
有时候我坐着汽车走,他就会在检票口那里站着,我隔着汽车的车闯看他,他也看着我。我看他从口袋里拿出来耳机,是他用了很久的白色耳机,他绕了好久才解开耳机线,我就那样看着他把耳机理好,插在手机上,然后戴到耳朵上。他做完这些后,就抬起头看我,冲我做鬼脸。他做的鬼脸不多,所以我现在都能记得,他会把鼻子拱起来,就好像他是一只猪,然后眼睛也眯起来,朝我吐舌头。我在车上看着他,就对着他竖中指,但脸上笑成那样子,像是我比了个大大的爱心一样。
他会等到发车了才离开,等我的车拐了两个弯,走到他看不见的地方,他就走出去,在那趟车的必经之路旁边等着,用手机拍下来车牌号发给我,像是在说“我看到你了”。
我当然不知道他有没有尽全力爱我,但每次那样的时候,我都能感受到我是被爱的。他的温柔就像那些回忆一样,被放进了锅里面,一点一点的煮成汤。汤都是越煮越浓的,我当然明白,只是到了最后,难免化成雾气被蒸发掉,被人喝进肚子里,越浓就越什么也没有。
我对我的学校生涯是惧怕的。那时候回到学校上课,大部分时候都听不明白讲台上的老师在讲些什么,不知不觉间就会睡着,也没人管我。
我大概就是那种被老师抛弃的学生,即使在课上睡觉聊天都不会有人在意。
我试过控制自己,让自己少睡那么一会,但事实是我没办法,我没办法让自己听自己的,就好像我的人生是别人的,身体也一样是别人的。
我一度认为自己没办法撑下去了,在这样的压力和环境里,我马上就要被压扁,被挤成一块被人吐掉的没有味道的泡泡糖。
在这样的短暂痛苦里,和林暮的见面变成了我唯一的期待与慰藉。
那时候的班主任人很好,也知道教室后排的那几个学生总是不会做什么正经事。记得有一次开班会,他就站在高高的讲台上面,对我们说让我们平时低调一点,老实一点。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平时都去干些什么事。你们父母不管就算了,实在约束不住自己那我也没有办法。你们周末爱怎么瞎搞就怎么瞎搞,别在学校就搞上了。”
他那天是这样说的。我记得很清楚,甚至我当时还因为这句话笑了很久,但笑到最后就发现其实压根没什么好笑的。原来我的同龄人已经开始在学校就搞了,而我只能等到周末,等到周末被人按在宾馆的床单上,然后被人说是在乱搞。
我实在不愿意承认我和他们一样,一样的不乖,一样的管不好自己,一样的年纪轻轻就在宾馆被男人压在身体底下呻吟。
我总以为我是特殊的,哪怕我多早就和林暮发生了关系,我还是特殊的。
后来我也明白了,这个世界上确实有特殊的人,但那种特殊的人一定不会是我。我也不会是特别的那个。
当时我看了很多新闻,想在那些十四岁就和别人发生关系的女生里面找同类。但我找不到,我只能看着她们重复自己失足的过去,诉说自己当时是多么的傻,是被骗了,甚至还有的都已经怀孕生了孩子。
我也是这样的人吗。我会这样想,然后否认,不顾一切地否认。
“和爱的人睡觉,就不算错误了,对不对。”
我不止一次这样问过自己,但随着年龄的增长,那个坎变得越来越高,高到我只要一走过去,就会把我拦住,把我困住,让我倒在那里面,怎么爬都爬不出去。
那是林暮在这场初恋里带给我的,最惨重的教训。
有时候我会在周五的晚上就去找他,回到家里换下校服就坐着最晚的那班车赶过去。那段时间我们已经摸透了他那个小县城每间旅馆的价格,六十块钱一晚的小旅馆很少,但住多了总能找到几个。他在的那个小县城很落后,像是一片一片镇子拼起来的城市,但我们在那里住了很久很久,久到那个地方除了回忆什么都没有。
中考前的一个月,我每天都压力大到割腕,像是想寻找出口一样。林暮始终都是我的出口,在我每个撑不下去的夜晚,我都可以坐着车去找他。
每次那种时候,我都会发信息给他,问他我能不能去找他。
“那你来了,要做爱吗?”他每次都会先这样问我。
“肯定要。”
“那你别来了。”
我当然知道我是开玩笑的,但我猜不透他,我不知道他是认真的,还是像我一样在开玩笑。我慢慢没办法理解,为什么一开始他那么想和我睡觉,到后来他却开始害怕,就好像我会让他口吐白沫一样。
“逗你的,我只是太累了,我也没精力。”只有我这样说,他才会说“好”,说他在永和客栈那边开好房间等我。
第一次那样去找他,刚刚好是个下雨的晚上,到了他那边已经晚上将近十点了。我打车到那家客栈楼下,看到他打着伞刚刚好走进去,差一点就要大声喊住他,想一想还是算了,就先结了账,然后踏着地上的水,冒着雨跑了进去,看到他就直接扑到他怀里。
我们在那家客栈住了很久,从一开始我去找他的时候,我们就总是在那家客栈里住。因为价格便宜,旁边又刚好是小吃街,中央空调的温度又刚刚好。
时间久了,那层房间的保洁阿姨都认识我们两个了,每次看到我们两个,总会给我们换一床干净的床单,多给我们几卷卫生纸,我们出门逛街的时候也会进来给我们收拾垃圾,虽然大多数时候我们总会把垃圾收拾好,出门的时候一起扔到楼下的垃圾桶里。
宾馆住久了,也会住成家的感觉。
宾馆旁边刚刚好有一家超市,赶在夏天的时候,我们每天晚上都要去那里买点泡面当晚餐,回去在二楼的水房打点热水,泡着泡面当晚饭,有时候我们会去后街逛一圈,有小吃就买来吃,多得是铁板鱿鱼和炸串,价格也不算很贵。林暮爱吃水果,我们就会买些水果带回去,应季的有樱桃和西瓜,偶尔手里富裕了,还会少买几个山竹带回去,然后放到凉水里泡着,就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一样,冰冰凉凉的。
现在想起来,当初的日常,到了现在就像梦一样。
林暮还是每天都要去学校,有时候他会直接去别的学校实习,直到傍晚才回来。好像无论换了多少个地方,我的日常一直都是等他从学校回来,然后我们去买东西,仿佛只有晚上是真正属于我们的。
在那样数不清的夜晚里,我们能听得清隔壁传来的声音。有一段时间,隔壁总有个男人,一个人包了一间房,好像从白天到晚上都在打游戏。我们听着他骂人,隔着电话或者是电脑和别的人交谈,这种时候我就会林暮趴在墙上,一起猜他玩的是什么游戏。
但更多的情况是,隔壁总会有出来开房的小情侣,一到晚上就传过来呻吟的声音。
林暮喜欢趁着这样的时候把手伸进我的内裤里,然后用力拍打出水声,就好像一只上了岸的海豹,不停地用尾巴在拍打沙滩。
我还是像往常一样伏在他胸前,用舌头讨好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发出比隔壁还要猛烈的叫声,仿佛是只野兽。
我像是一只动物。我暗暗在心里这样想。
林暮想的比我要简单多了,他只会对我说,我叫得比隔壁好听多了,让我再大声一点,于是我只能捏着嗓子,像是在表演一出舞台剧。
每次结束的时候,林暮总会把避孕套摘下来,往里面灌很多水,灌成一个水球之后才肯在上面打上一个结。刚开始他这样做的时候,我总以为他是觉得这样好玩,像个孩子一样喜欢做这些没有意义的事。直到和他分开之后,遇见更多的人之后,我才知道,他当初那样做,是为了检查避孕套有没有破掉。
而这些在当时他都没有对我说,他只是把每个用过的避孕套都那样灌满水之后扎起来,在洗手池上面晃两下,确认没有水滴出来之后,就那样丢进垃圾桶里。
那两年里面,他一直喜欢买粉色的避孕套。所以在我的记忆里面,好像所有的避孕套都是粉色的,那种带着透明的粉色,被他套在身上,然后插进我的身体里面。我想,那大概会是我对粉色最深刻的认知,会在每一次看到粉色的小饰品的时候,都想起有过那样粉色的东西,进入到我的身体里面。
同时还会想起他说的话,他说我是粉色的,到后来,他说我变黑了。这样的话我好像一直都会记得,虽然也不是什么重要的话,但我总感觉,这样的话会在我心里反反复复提醒着我,我再也不是那个干净的我了。
我变得污浊,粉色也不是当初的粉色。
陈阳从来不会对我说我是什么颜色的,我也从来没有问过他。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到底是什么颜色的,我慢慢感觉这不重要了,而陈阳也不觉得这有多重要。他和林暮不一样,他不会先掰开我,看一看,然后像林暮那样把舌头伸进去。他只会用他自己来蹭我,直到我没那么干巴巴了,他就突然一下滑进去,然后闭上他的眼睛。
我没有问过他,为什么要闭上眼睛。就像我从来没有问过林暮为什么他要看着别的地方一样。
和林暮做的时候,我总会把两只手搭在他的脸上,每当他看向别的地方的时候,我就摸着他的下巴,把他的脸扳回来,让他只能盯着我的脸看。
有很多事我都不明白为什么我要那样做,大部分时候我只是听他的话。他让我翻身,我就翻过去,他让我叫的声音大一些,我就把声音大一些,他让我把腿盘住他,我就盘住他,他说他要准备射了,我就抱住他说好。
说起来也蛮可笑的,在床上我是这样的被动,就算不在床上,我也是这样的被动。
他说什么,我就做什么。
我也不明白这到底是好还是不好,但好像一切都听他的,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累。
我难免会想,会想我们之间的这种关系到底算什么。好像也和正常情侣一样,一起睡觉吃饭,甚至也有做爱。但我还是会觉得怪怪的,这种怪异的感觉没有一天不在笼罩着我。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这种到底算什么,他二十岁了,但我那时候才十四岁,甚至说我跟他分开的时候也只有十六岁。我们在一起做了那么久,先前的一年里面,我的身体都不允许我有一丝快感,我只能满足他,做出我一样能享受到的样子。其实我并没有,但我不敢跟他讲,我怕这会毁掉两个人的兴致。
有时候,我会觉得我好像活在一场诱奸案里面,他用他的谎言搭成床,他就在那张床上脱掉我的衣服,用他的蛮力来调整我的声音,就好像我是个娃娃。
但我知道诱奸不是这样的,我看过那么多的新闻,里面的强奸犯和林暮都不一样。林暮没有把我睡完就提上裤子跑掉了,他每次睡完我都会抱着我,就算是夏天也会抱着我,然后把我抱到浴室去洗澡。
我也问过他,我问他,你说我们现在算什么。
他说算父女,算我是他的童养媳,等到我长大了他就可以把我娶回家,但我现在还小,所以他只能当我的爸爸。
他总是这样说话,用开玩笑的语气把我要问的一切都回答了。等我要他认真讲的时候,他反而就不讲话了。就好像他只能用开玩笑的语气讲话一样,用正常的语气,他就只能变成一个哑巴。
他没有办法一本正经地回答我的问题,就好像他没有办法一本正经地爱我一样。我们这种算什么呢?这样的问题,我只能自己想,我再也没有跟他提起过,我知道他连那些敷衍的好听的回答都不愿意给我。
后来我想,如果那年我不是十四岁,而是十三岁,那一切是不是就有了答案。如果我十三岁,那他不管怎么爱我,只要和我睡觉了,他就一定是错的,而我也有足够的理由把自己当成受害者去看待。如果我只是一个受害者,而不必挂着爱,挂着自愿,挂着这些让人没办法反驳的词,那一切是不是就会好很多。
我甚至希望当时的我可以变成十三岁,那样的话,我就不必为他找借口,也不必那么多次在心里鞭笞我自己,好像十四岁的我就可以是一个荡妇一样。
自从陈阳告诉我,林暮在我之前其实还睡过别的女生的时候,我就一直被噩梦缠着。我用了那么多的时间从噩梦里走出来,好像被轻轻一拍,我就像气球一样又回到了噩梦里面,继续着更难以醒来的噩梦。
林暮当然带给我了很多东西。
在我十四岁那年,他教给我怎样和一个男人上床,怎样讨一个男人的喜欢,怎样触碰到男人敏感的地方,怎样做好一个在床上不出错的女朋友。
他还教给我,教给我怎样一个人在岁月长河里面面对那些不一样的眼光,怎样把小时候的痛苦拿出来反刍又咽下去,怎样去接受比当前的痛苦更痛苦的痛苦。
这些都是他教给我的。
当然不止这些。他教给我的那么多事里面,让我受益最深的,是如何一个人背负着这些,在我孤独的青春里活下去,甚至中途还可以继续爬上别的男人的床,继续贩卖自己的灵魂。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从来不知道这些,但他教给我了,我必须加以言谢。即使他已经销声匿迹很久很久,只留下我一个人,沿用着他最喜欢的声音,他最喜欢的姿势,去讨好除了他以外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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