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人的一生中可以喜欢很多人,一生只爱一人是一种理想主义,也只是人的一种向往。但是我不会忘记,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那种天真炽热的勇敢,一辈子太长,便只争朝夕。
再遇见他,是在高一开学时,我终于和他在同一所学校了,这一刻,我等了两年。我永远忘不了初一去他们班教室看电影,我哭的满脸是泪,话也说不出来。他觉得很搞笑,却还是给我递了很长一大段纸。那时候我就想,我跟这个人结下了“梁子”。他笑起来实在是太好看了,比我们小学班草帅多了,我当即决定不喜欢班草,就喜欢他。可是后来,除了在学校偶尔能看一看他,他还不认识我,我们就没有任何交集了。后来,他就转学了。
两年后,我们终于又相遇了,希望这一次自己可以勇敢一点,至少要让他知道我。我也知道他谈过好几次恋爱,有时候在想他那么花心,我为什么还要喜欢他。可是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只与他有关。我知道刚开学的时候,他还是没有分手的,我也不敢做什么。只能远远的看着他,看他在操场散步,看他打篮球,看他从我们教室经过。每次一看到他,就觉得自己哪里都不好,没有勇气站在面前。总会有机会的,我对自己说,我知道自己外貌不占优势,随所以只好努力学习,先天的东西我改变不了,只好改变后天的。
没想到有一天早上我们遇见了,迟到从小到大是我的老毛病了,那天我又像往常一样,一边吃着酱香饼,一边慢悠悠的走向校园口。就看见他躲在校门口不远处,示意我,有人查迟到的,让我别走了。我便停下来了,一直站在原地,不敢动。过了一会,他便走到我旁边来了,对我说:“同学,你可以选择站在不那么显眼的地方。”我说:“噢。”突然,想到,我们班这周搞后门卫生,可以拿着劳动工具溜进去。我就跟他说:“我们班在后门搞卫生,可以想办法溜进去,你要不要和我一起?”我问出来心惊胆战,想着万一他要不领情就尴尬了。没想到他说好,然后我就带他走后门,一路上我也没敢说话,就听见他问我是哪个班的,我回答,他就说我们班挺牛什么的,我客气的说没有,大家都是一样的。事实上,我一直很紧张,也不敢看他。在他眼里,我不过是一个迟到的普通新同学,可他对我而言,是我喜欢两年了的人,我没法做到淡定,这条路好像很快又好像很慢,终于走完了。我问我们班的人给了他一个扫把,然后他就走了,没走几步他又突然回过头来,问我:“你叫什么名字啊?”我便说了,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印象,我初中有跟他在过一个学校。我觉得应该不记得了,也就没多想了。
有时候,我想世界上真的有一种叫做命运的东西,不然我怎么又会碰见他。我虽然除了想他,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可上课听mp3,睡觉,逃课一样不落下,班主任看我成绩还可以,也就没说什么。可是却被年级主任发现了,不仅没收了我的mp3,还罚我打扫图书馆一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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